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定构成重婚罪的被害人是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认定构成重婚罪的被害人是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犯罪类型1、法律婚+法律婚这是重婚罪最典型的类型,也是情形最为恶劣的重婚罪的一种类型。重婚的一方之前的民法典律关系就是经过登记,而之后的民法典律关系也履行了登记的行为。这种情况的发生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我国一些落后地区互联网不完善,所登记的个人信息有漏洞。这给行为人制造了犯罪的机会,行为人可能通过造假等方式来骗过婚姻登记机关,也可能通过其他行贿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不当方式,从而进行第二次、甚至诸多次婚姻登记。2、法律婚+事实婚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4 年 12 月 14 日作出的《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在之后的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并未对此规定做出修改或者更正,因此该条仍是在对于重婚罪进行认定时的重要的法律依据。对于已经进行了婚姻登记,确立了民法典律关系的一方,又与他人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的情况时,也是重婚罪打击的范围。3、事实婚+法律婚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后有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广大偏远农村地区,农村地区注重以举办婚宴的方式公示结婚,对结婚登记的重要性意识淡薄,导致很多外出打工者背着家里的另一半与他人登记结婚。此类型的受害者往往以女性居多。在现在法律日益完善的情况下,我们社会本身提倡的是登记确立婚姻关系的方式,因此这种规定本身也是提倡登记结婚的社会趋势。4、事实婚+事实婚行为人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条件下,先后或者同时与多名异性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对于事实重婚不管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都不能否认其想逃避法律制裁,故意追求婚姻关系重叠的主观心态,这种重婚类型的社会危害性首先表现在事实重婚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两个事实婚姻重叠不但破坏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社会家庭的和谐,也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损害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其社会危害性显而易见。如果放纵这种行为,则会在根源上使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形同虚设,故对两个事实婚姻重叠的重婚行为需要运用刑法加以调整,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事实重婚,震慑犯罪分子,使之不敢也不能重新犯罪,进而维护法律的权威,保障一夫一妻制度。实务中,不知情的第三方,无论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法律婚姻关系,都是不构成重婚罪的。此外也要提醒各位,无论之前是否知道对方是有配偶的,从知道对方是有配偶的那天起,就要与对方结束婚姻关系,法律婚姻的,立即办理离婚手续,事实婚姻的,则要结束同居的关系,避免构成重婚罪,受到相关的处罚。



·一、男方起诉离婚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一、男方起诉离婚可以要回彩礼钱吗?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


·女方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女方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女方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


·环境污染损害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对大家的生存环境会十分不利
      环境污染损害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对您的生存环境会十分不利,而且对您的健康也会有所损害。那么,您知道,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机构的要求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环境污染损害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造成的各类损害,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区...


·一,已婚当事人怎样证明结婚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所需材料:
      一,已婚当事人怎样证明结婚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所需材料:1、当事人申请;2、单位或村民居委员有关婚姻状况证明材料;3、登记结婚、离婚原始材料。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程序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均应当先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


·剖腹产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剖腹产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监护人和抚养人的区别是什么?
      监护人和抚养人的区别是什么? 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 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2、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


·对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实生活中,导致夫妻双方离婚,关系破裂的原因有很多种。婚后出轨作为其中的一种,是比较常见的。不管出于哪一种原因离婚,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即使对方有错,或多或少也会进行财产分割。对于对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这一问题,可以详见下文中的介绍。 对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对方出轨,...


·协商离婚后不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反悔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能看到夫妻双方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幼小的孩子则判给一方成为单亲家庭孩子进行抚养,年轻气盛一时冲动之时只为了要离婚或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放弃了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但往往过后又因为自身工作压力或者经济能力的原因想再要求离婚的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到底协...


·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
      夫妻进行诉讼离婚,打官司需要花费相应的时间。并且因为此时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纠纷,因此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因此,就有人在咨询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


·对于夫妻共立遗嘱怎么写?
      对于夫妻共立遗嘱怎么写?夫妻共立遗嘱,应当根据夫妻之间的意愿来书写,具体情况下不同的遗嘱形式其具备的有效要件是不同的。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