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反诉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仲裁反诉是什么

(一)定义及特征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反诉的提出者是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反诉的对象是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

(2)反诉的提起必须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本诉,反诉就无从谈起。

(3)反诉的目的在于吞并或抵销申诉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或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正是基于反诉的上述特征,法律规定,可以将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除此之外,反诉还的其独立性,反诉提出之后,如果本诉撤诉,不影响反诉的继续审理。如果不发生本诉撤诉的情况,应将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

(二)反诉的作用

反诉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存在有其合理性和积极作用,表现在:

(1)由于反诉可同本诉合并审理,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

(2)由于反诉可同本诉合并审理,更利于查清事实,明辨是非;

(3)由于反诉可吞并或抵销本诉请求,反诉的成功提起可使反诉人占据主动。

由于反诉具有的以上作用,实践中只要符合反诉提起条件的,应尽可能提起反诉。

(三)反诉的提起

劳动仲裁诉讼反诉的提起,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由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分别向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提起,主体要合格、准确。

(2)必须是在案件受理后,庭审辩论结束前提起,庭审辩论结束后提起的,仲裁庭或法庭应告知提起人另案起诉。

(3)必须是在时效内提起,仲裁时效为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诉讼时效为争议发生之日起2年,超过时效提出的反诉将被不予受理或驳回。

(4)诉讼的反诉必须以仲裁的反诉为前提,如果仲裁时未及时提起反诉的,诉讼的反诉将不被受理。

(5)必须向仲裁庭或法庭递交仲裁反诉书或诉讼反诉书,写明反诉人、被反诉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写明反诉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辞退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员工需要赔偿吗?
      辞退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辞退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员工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工伤等级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经过工伤认定确定劳动者遭受的损害是工伤事故之后,需要对实际的损害作出伤残等级鉴定才行,这样确定了造成的损害情况自然也才好作出相应的赔偿。那这个工伤等级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等级认定标准是什么 伤残...


·工程险属于什么险种
      工程保险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即适用于各种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港口、机场、水坝、道路、娱乐场所、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等,均可以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工程保险又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性...


·员工因疫情隔离公司开除合法吗?
      员工因疫情隔离公司开除合法吗?员工因疫情隔离而被公司开除是不合法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


·工伤认定 超过时间应该怎么办
      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出了事故之后,如果是由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则需要在事故之后的30日内尽快提出。但要是受伤职工提出认定申请,则可以是在事故之后的1年内。实践中,经常出现工伤认定 超过时间的情况,那此时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认定为工伤复发也要在工作时间吗?
      认定为工伤复发也要在工作时间吗?不是的,工伤复发后,劳动者需要进行治疗的,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经过鉴定需要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这一规定明确了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二、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


·工程款纠纷原因有哪些?
      工程款纠纷原因有哪些? 工程款纠纷原因有哪些? 1、工程量之争。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详细数据未做三方(发包方、承包方与监理公司)签字的记录,仅凭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结算,发包方提出异议。安装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隐蔽在墙体中的...


·最新毕业生入职劳动合同范本
      随着我国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多,毕业生找工作的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所关注的热门话题。由于毕业生大多是第一次进入社会找工作,难免在遇到就业陷阱时没有任何防备。因此,多数学校为毕业生准备了就业三方协议来降低就业风险。但对于没有就业三方协议的毕业生来说,拟定一份正规的劳动合同就显得十分必...


·一、可不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复鉴定?
      一、可不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复鉴定?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复鉴定。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