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抢劫这个词语对你来说听起来是不是有些遥远呢,但其实它离我们的生活还是很近的。因此了解有关抢劫罪这方面的资料对我们的生活还是有所帮助的。我们整理了有关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

涉嫌抢劫罪,如果不积极向受害方赔偿,按照所规定的刑期综合考虑其他方面量刑。积极向受害方赔偿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规定抢劫罪应当从严掌握。

二、抢劫罪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1、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2、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量刑标准

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末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需要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的次数、数额、手段、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

(3)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至二年的刑期;

(4)每增加伤残等级一级,可以增加二个月六个月的刑期;

(5)每增加抢劫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三年的刑期;

(6)抢劫数额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 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

(7)每增加本罪名第1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管制刀具等抢劫的;

(2)流窜作案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 )教唆或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劫的。

看了我们所整理的资料和文章。对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抢劫罪量刑标准是否初步了解了呢!当然抢劫罪是个复杂而易混的法律问题。我们还是建议您详细了解,千万不能抱有疑虑。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前往网站进行详细咨询。


·车祸误工费无固定工作怎么算
      车祸误工费无固定工作怎么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


·签了协议不交房,拆迁方有权直接强制拆迁吗?
      签了协议不交房,拆迁方有权直接强制拆迁吗?   一、签了协议不交房,拆迁方有权直接强制拆迁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征收部门支付补偿款后,被拆迁人不搬迁的,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一般个人借条怎么写抵押车
      一般个人借条怎么写抵押车 一、一般个人借条怎么写抵押车 私人抵押车借条只有写明以下内容即可:双方的详细信息、借款内容、借款总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的支付及偿还、违约责任、抵押物的具体信息、抵押物的保管、抵押物的处置、费用的承担、生效的条件、签订的时间即可。 二、抵押合同应当包...


·一、湖北交通事故伤残8级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湖北交通事故伤残8级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用、鉴定费、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户口性质和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以争取最大限度赔偿。...


·一、雇佣司机和车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雇主责任的性质。不管是人身
      一、雇佣司机和车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雇主责任的性质。不管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还是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雇主对受害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均为无过错责任原则。雇主责任涉及的是对外责任承担问题,而不是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规定当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与雇主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


·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出
      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


·一、期房交房?
      一、期房交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并关注期限。通常开发商所约定的期房交房时限是在通知书寄出的30天时间内,购房者需要安排好时间。在接到入住通知书后,还需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了,如果逾期交房,还需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答复来决定是否要前往收房,并按照通知的约定时...


·一、交通事故中60岁的误工费法院是否支持?
      一、交通事故中60岁的误工费法院是否支持? 符合规定的话法院都会支持的,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的老人也是有误工费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


·交通事故赔偿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进行交通事故索赔的时候,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而这种情况下不少当事人也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处理纠纷。那么就会涉及到准备诉讼材料的问题,究竟交通事故赔偿准备的材料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赔偿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


·福州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怎么样的?
      福州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怎么样的?交通违章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办法:1、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异议的,需携带车辆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至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若违法行为采集机关为辖区大队派出所,则向各分局或各大队申请;若采集机关为福州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则向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