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因此这其中就有可能包括未成年人。在定罪的时候,需要充分认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那么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罪与非罪

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考察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

(二)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二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三)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2、犯罪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样。

关于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其实与一般人构成此罪的条件是一样的,只有先满足了相应的构成条件规定,然后又符合法律对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的规定,那么才能依法进行处罚。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点:1.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2.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 所谓私...


·刑法中如何规定生产并销售劣药罪量刑标准
      犯了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


·肇事逃逸被原谅的情况下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肇事逃逸被原谅的情况下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所以是有可能还会判刑的,只是会相应的减轻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涉嫌赌博罪被刑拘要请律师吗
      赌博罪可以说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了,通常在涉嫌构成此罪的时候,侦查机关都会依法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那么此时,涉嫌赌博罪被刑拘的是否需要请律师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涉嫌赌博罪被刑拘要请律师吗 1、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聚众赌博的行为,如果仅是为...


·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
      我国的植被面积覆盖很广,在保护林木方面有着一套严格的执行标准,那么如果有人犯了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请看下面我们特别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 一、滥伐林木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抢夺军用物资罪怎么判刑?
      军人是保卫国家保卫我们人生安全的存在,是我们值得尊敬的人。军人不但经过艰苦的训练,还需要一定的物资提供来保护我们,可是有些不法分子却去抢夺为己用,是令人发指的行为,将会被严惩判刑。下面就跟着我们来了解下抢夺军用物资罪怎么判吧。 一、抢夺军用物资罪怎么判? 一般规定 根据刑法第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1、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刑事追诉的人,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只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而被告人则既存在于公诉案件也存在于自诉案件并且都是存在于审判阶段。 2、“犯罪嫌疑人”和“被告...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应接受那些处罚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应接受那些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4、故意伤害他人...


·法律上虚假诉讼构成诈骗罪吗
      法律上虚假诉讼构成诈骗罪吗?虚假诉讼不构成诈骗罪,构成虚假诉讼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罪犯减刑假释程序规定的具体规定
      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优异可以获得监狱的审核,从而得到减刑,那么对于减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在服刑人员,具备减刑资格的可以申请减刑,但是对于相关申请需要提前申请,获得的减刑时间根据具体的司法机构来决定减刑的时间多少,那么对于国家规定的具体减刑的判断标准是怎么样的,对于罪犯减刑假...


·未成年犯罪过20年抓到怎么办?
      一、未成年犯罪过20年抓到怎么办? 如果之前犯罪的时候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则不受追诉期限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时未立案,本案已过20年不受追诉期限制,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犯罪时属于未成年,不适用死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