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婚姻分手协议有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事实婚姻分手协议有效吗?1、在事实婚姻关系当中双方签订的分手协议通常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分手协议存在着欺诈、胁迫或损害别人合法利益的条款,这样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如果是事实婚姻的话,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也不能通过协商或诉讼离婚,因为根本不存在结婚证,婚姻关系并不被法律认可。2、分手协议中关于人身关系的内容对当事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而协议中涉及到财产内容以及财产关系等则不属于身份关系的范围,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协议中的这部分内容是有法律效力的。3、事实婚姻的处理办法(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原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一般是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只能是双方私下去签订一份分手协议,但双方当事人如果在事实婚姻关系当中有孩子的话,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就跟父母是否有与结婚证毫无关系了,即便是法院判决,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各方面的权利也都一样。



·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标准如何规定?
      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标准如何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


·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应作出妥善的处置,以尽量减轻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如果双方约定孩子的抚养费归属女方,那么男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形,那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 ...


·有抚养权的不给抚养费吗
      当今时代说起离婚好像永远扯不完的话题。但是翻来覆去的就是那几个问题,最为您关注。其中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往往会令您纠缠半天。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常说,孩子的抚养权给了一方,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很多人会存在这样一种困惑,有抚养权的不给抚养费吗?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离婚时...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发现有遗漏的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


·一、父母离婚抚养权变更吗?
      一、父母离婚抚养权变更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


·家庭包办婚姻是不是违法的家庭包办婚姻在民法典中属于违法行为
      家庭包办婚姻是不是违法的家庭包办婚姻在民法典中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民法典》 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受害人可到法院提起对自身包办婚姻撤销的诉讼请求,但要注意诉讼时间期限,超出期限可能不予受理。不管是以那种方式的婚姻,在符合法律充许离婚条件的都可以离婚...


·遗弃子女多长时间就可以起诉遗弃罪?
      一、遗弃子女多长时间就可以起诉遗弃罪只要形成了遗弃的事实,证据确切,那么就可以起诉;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孩子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或者抛弃时的行为,已经让受害人无法独立生活下去,也没有生活来源的,基本构成遗弃罪了,如果不到这种程...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一、离婚时,女方生病能得到补偿吗?   在离婚时,如果妇女患病生活困难,另一方应该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未达成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如果对方没有重大过错,则无法赔偿。丈夫和妻子应书面同意在婚...


·一、离婚损害赔偿金是多少?
      一、离婚损害赔偿金是多少?离婚损害赔偿金一般不会超过十万元,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金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程度,由此来确定离婚赔偿金的数额多少。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危害越大赔偿金数目也就更多。这里所指的损害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