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案件上诉状去哪里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事案件上诉状去哪里交我国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通过该条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既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也可选择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这是法律赋予上诉人的基本诉讼权利。上级法院拒收上诉状,要求当事人前往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可能考虑到,就算自己收了上诉状,也要转交原审法院,再由原审法院移交案卷材料。不如让当事人直接向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来的干脆,也省去了上级法院向原审法院邮寄上诉状的麻烦。而下级法院拒收上诉状的情况则相对比较少见,但一旦出现,往往会给当事人制造更大的麻烦。以至于很多人上诉都不敢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生怕被法院退件或其他预料不到的风险,导致过了上诉期。小编认为,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性,也是当事人和法院均应共同遵守的规范指引。当事人因为信赖国家颁布的法律的规定,而前往原审法院或第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正如驾驶人遵照交通规则驾车行驶,就可以断定自己不会因违章而被扣分罚款一样。如果每位遵纪守法的驾驶人上路行驶时,还不能确定自己是否会被扣分罚款。那么,人们也就失去了衡量自己行为是非对错的标准,社会也就乱了套了。既然法律是这么规定上诉的程序的,法院和当事人就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不管是出于实务操作中的便利考虑,还是内部约定俗成的操作习惯,均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哪怕是因此要多付出一份辛劳,多做了一些工作,也要谨慎的遵守。只有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公平、正义的实现才有保障。面对目前实务中的不足,小编建议当事人尽量不要等到上诉期临近届满才去递交上诉状,给自己留出机动时间,以免因此错过上诉期,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二、民事案件可上诉几次只要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上诉的次数没有限制,但还是要符合我国的两审终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案件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即予裁定驳回申请。



·2023年农保交3000一年能领多少钱?
      2023年农保交3000一年能领多少钱? 农保是国家针对农村居民推出的一项政策性的养老保险制度,叫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保的缴费方式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方式不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缴费一次,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参保的,关于缴费标准,国家并没有指定统一的标准,各个地区可根据...


·一、在单位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一、在单位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在单位发生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具体的赔偿根据当事人实际工资损失数额确定,在《人身损害解释》中,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的,是以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为界,分采用两个计算标准: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对无固定收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车能不能买划痕险?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划风险指的是,如果车辆表面上受到一定的划痕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当然这是在进行了投保的前提之下,划痕险它作为一种附加险,只能够附加适用,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车能不能买划痕险?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车能不能买划痕险...


·一、逾期交房有哪些?
      一、逾期交房有哪些情况不负担责任(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造成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海啸等;二是政府行为,如发生战争、强制征收等。在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后,开发商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不可抗力的相关...


·交通事故右肩韧带撕裂能评残么?
      交通事故右肩韧带撕裂能评残么? C.1 面部的范围和瘢痕面积的计算 C.1.1 面部的范围 面部的范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眼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和腮腺咬肌部。 C.1.2 面部瘢痕面积的计算 本标准采用全面...


·公交车肇事逃逸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公交车肇事逃逸会进行怎样的处罚肇事者违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轻微伤、轻伤或者只是造成了牲畜(如猪、牛、羊等)死亡的后果,财产损失数额不大。此时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


·一、交通事故人身评残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身评残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


·一、60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怎么的?
      一、60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怎么的?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


·一、不应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
      一、不应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的道路上发生的。 (二)在道路上举行军事演习、体育竞赛、施工作业路段中发生事故。 (三)军车、武装警察发生未涉及地方车辆...


·一、交通事故伤找关系扣车可以马上拿出来吗?
      一、交通事故伤找关系扣车可以马上拿出来吗? 不可以;但扣车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


·一、交通事故死亡同等责任怎么认定?
      一、交通事故死亡同等责任怎么认定?交通事故死亡同等责任的认定方式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候,当出现同等责任时,当事人均不涉及刑事责任,肇事者均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赔偿分为两个部分组成,首先是保险公司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赔偿;赔偿完毕后,不足的部分,均按照责任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