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量刑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量刑就是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是要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的刑罚。缓刑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是在社区服刑的刑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区别很大。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实刑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羁押3年;而缓刑就是实刑的缓期执行,比如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即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需要在监狱里服刑,有3年的缓刑期,如果在缓刑期间内未严重上述规定,就不在执行3年的有期徒刑了。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和死缓的区别: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对缓刑判处的人员需要符合不会对社会造成伤害的、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员,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后生效。生效后,缓刑犯罪人员需要不定期向司法部门说明自身的行动轨迹和思想活动,不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生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怎么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怎么承担刑事责任 现实社会中,或许很多人都看过未成人犯罪的新闻报道,未成年人实施偷窃、抢劫、故意伤害等涉嫌犯罪的现象并不少见,然而大部分新闻报道往往只报道未成年人的犯罪情况,甚少会报道未成年人最终承担了什么刑事责任,以致很多人都不清楚未成年人犯罪...


·拘留15天档案有犯罪记录吗
      不算,因盗窃被行政拘留的,只是一个治安处罚,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因此,不属于犯罪,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


·持枪抢劫银行判几年和犯罪认定
      一、持枪抢劫银行判几年和犯罪认定银行,包括国家银行,也包括民营银行和外国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银行,这里的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以外的依法从事货币资金的融通和信用的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行为人侵入银行或...


·未成年能刑拘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发快速,不可避免的社会上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最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上升,时代发展的太快,光怪陆离的诱惑也变得更多了,未成年人的心智还没有发展成熟,在一时冲动和刺激下,很容易误入歧途而做出一些错误的行为。此外,在学校和社会乃至于家庭中,法制教育还远不算完善。在学...


·刑事赔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刑事赔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意思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


·新刑法修正案九对口供有什么规定?
      口供属于我国刑法中寻找证据的一种很很重要的方式,它是最直接,最能快速反应案件特点的一种证据形式。较之其他的证据形式有很多优点。但是口供主观性太强,不能单独作为一种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要用其他的证据辅佐才能用来判案。新刑法修正案对口供规定又发生了新的变化,的我们来告诉你。 ...


·盗窃罪开庭时如何争取缓刑
      缓刑一般情况下是适用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罪情节轻微时,一定要在法庭上尽量争取缓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盗窃罪如何争取缓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开庭时如何争取缓刑 缓刑是我国刑法人性化的一种表现,它是让犯罪分子在不脱离家庭的情...


·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是什么
      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


·刑事诉讼法赃物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都能够称之为赃物,比如说犯罪嫌疑人偷盗、诈骗所得,只要公安机关破案以后都会一律将这些赃物没收的,并且对于部分流失在外的赃物也会及时的进行追缴。可是往往受害者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刑事诉讼法赃物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刑事诉讼...


·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有罪吗?
      现今,出现不少非法集资现象,因为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那么,如果被抓,非法集资业务员有罪吗?国家研究制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中就有详细的说明,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吧。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有罪吗?(一)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非法集资,如果...


·刑事案件中拘捕就是逮捕吗
      一、刑事案件中拘捕就是逮捕吗?拘捕不是逮捕,拘捕准确的来说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简称,在我国法律上就没有拘捕的概念。拘留和逮捕的性质也不一样,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