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别人欠钱没有欠条不还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别人欠钱没有欠条不还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没有欠条不还怎么办?

1、欠钱没有写欠条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收集出借时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2、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二、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三、债务纠纷诉讼时效规定: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现实生活之中,民间借贷的行为还是比较常见的,不少人在债务到期之后不选择还款,此种情形若是没有签署借款合同,也没有借条、欠条等证据的,此时若是想要起诉,那么必须要收集气体的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否则很有可能并不会胜诉。


·夫妻个人债务不得执行共同财产吗?
      夫妻个人债务不得执行共同财产吗?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不论财产归谁所有,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仍得以执行,共同...


·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只能取消原有的合同,但是首付款都是可以退的,只是购房者的原因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交付一定的违约金;如果是银行压根就没有接受贷款申请,需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违约责任;若是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比如甲借钱给乙,乙借钱给丙,而丙作为次债务人,可以把欠乙的钱直接还给甲,您对于这里的次债务人不是很熟悉,那么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可以吗?又有什么具体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做个简单...


·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人法定撤销权是对债权人法益被侵害的一种保护,那么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债权人法益受到侵害,就可以任意行使撤销权来救济自己的权利呢,其实法定撤销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债权...


·前男友借钱欠钱不还怎么办?
      前男友借钱欠钱不还怎么办?前男友借钱欠钱不还可以私底下找到对方要求对方进行还款,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


·债务纠纷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债务纠纷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生活中,经常出现的要数债务纠纷了,包括欠钱不还等情形,而不少当事人此时会选择诉讼方式来解决,那么首先就要确定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然后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针对这个两个问题,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


·只有收款收据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在民事诉讼中,无论是合同还是收据,都是作为证据使用的。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按照自己的主张列举出相应的证据,借以达到证明自己所述为真的目的。虽然,合同与收据都是比较重要的证据,但是民事诉讼对于起诉的要求采用的是立案登记制,不要求有确凿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191条起诉必须...


·债权人的法定孳息于原始取得吗
      债权人的法定孳息于原始取得吗不是。“就一般言,天然孳息之收取,应依民法典之规定,法定孳息之收取,应依债法之规定。” 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货币或其他动产占有后)是物权。对天然孳息的收取是(直接)取得物权。天然孳息,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是传来取得。或者进一步说,...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碰到朋友或者亲属向自己借钱的情况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碰到朋友或者亲属向自己借钱的情况,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有的人就是借钱不还,到了约定的还钱日期一拖再拖,实在拿这个人没有办法。那么我们可以怎么样用法律“对付”这种欠钱不还的人呢?首先,比较方便的途径就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了。该法院得是欠钱的人所在地区...


·民间借贷纠纷的立案要求有哪些?
      由于民间借贷纠纷可能会牵涉到套路贷等违法犯罪问题,故法院对民间借贷立案一般要求较为严苛,南京这边每个区的立案要求也不尽一致,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区的立案要求标准也随之改变。具体要求基本上需要:1、起诉状+证据材料;2、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3、当事人本人到场;4、个人征信报告;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