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遗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办理遗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1、办理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只能自行协商处理。

2、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2021.01.01生效)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3.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虽然法律规范只是规定了遗产开始的时间,没有限制具体遗产办理的时间,但是若是长时间不继承遗产,那么有可能会导致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此种情形一旦发生,那么就只能是由各位继承者协商确定继承方案。超过时效的继承纠纷,若是没有合适的理由又起诉的,此时会丧失胜诉权。


·监护人遗产继承权能否由被监护人继承
      监护人遗产继承权能否由被监护人继承 被监护人有没有权继承监护人的遗产(人死了,才能说继承),首先要看当事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那要看被护人是不是监护人的子女了,(养子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当事人的非婚生子都是子女的范畴。)如果是的话,那就是...


·继承权公证费用标准(最新版本)
      继承人们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往往需要办理一个公证,这样能够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然而在我国办理继承权的公证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您知道继承权公证费用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继承权公证费用标准 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配合做好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工作的通...


·子女继承父母财产要缴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财产要缴税吗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不用交税,只交工本费就可以了,不过公证的时候会有公证费 首先确定有没有遗嘱,如果有的话,遗嘱上载明的继承人那遗嘱到公证处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有继承关系的人都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到房...


·代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关系是什么?
      代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关系是什么?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体而言,代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等。二、哪些情况适用代位继承?《民法典》(...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
      在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后,不少人马上想到的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需要注意诉讼期,也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只有在诉讼时效内容的,法院才会受理。那到底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


·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一、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一、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


·哪些财产是不可继承的
       当家里的亲人去世后,料理完了身后事一般就会涉及到财产的继承问题。有的人不太清楚法律中的规定,于是认为只要是亲人的财产,那么都可以继承。但其实法律中对可以继承的财产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哪些财产是不可继承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财产是不可继承的 遗产...


·牧民的草场可以被继承吗?
      牧民的草场可以被继承吗? 一、牧民的草场可以被继承吗? 1,农村集体土地(草场)所有权属于集体,任何人不能继承; 2,在草场的承包期限内,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草场的使用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 3,这和当事人自身是否有草场无关; 4,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


·亲生和领养的孩子继承权一样吗?
      亲生和领养的孩子继承权一样吗?亲生和领养的继承权是一样的。养子女就是指被人收养的子女。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行为而产生。同时,养子女和自己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因收养行为而消除。《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


·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
      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是继承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中有行为能力的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7条规定了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第一顺序继承和第二顺序),《民法典》第1154条还规定了...


·婚前财产继承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继承怎么分配?婚前财产一方死亡需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来分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