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以上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事故责任确定,对方承担次要责任,一般需承担30%的责任,自己承担70%的责任(该部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综合上面所说的 ,交通事故发生了之后就会涉及到相应的赔偿,如果自己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那么所承担赔偿的主要责任就会由自己来进行承担,次要的责任由对方来进行支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中最为频繁发生的事故了,不少人在出现了交通事故后,可能因为事故发生的轻微或者想要更便利地解决纠纷,此时往往当事人双方会约定签订一份交通事故赔偿协议,那么此时问题就来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为了解决您的疑惑,的我们在下面将会给您仔细的做一番介绍,...


·一、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吗?
      一、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吗? 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都不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一、车子被无驾照的人醉驾会被扣留吗?
      一、车子被无驾照的人醉驾会被扣留吗?会的,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1、酒驾加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酒驾加无证驾驶营运机动车的,10年内不得重新...


·中标人没有交履约保证金可以解除合同吗
      中标人没有交履约保证金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适用一切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一般法定解除条件。该法第148条和第219条规定了仅仅适用于特别合同(如买卖、租赁诸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特别的法定解除条件。合同法使解除的条件更科学,如已承认违...


·吐出租车上赔200是敲诈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属于敲诈:1、客体是公私财物;2、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修订版的内容是什么?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修订版的内容是什么? 同股票一样,期货也是一种投资理财工具,现在很多企业和个人都参加期货交易,用途很广,包括套利、套期保值等。我国之前颁布过期货交易条例,对期货交易各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之后,国务院又做出了适当修订。那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修订版的内容是什么?...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交,相关规定有哪些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交,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交通罚款滞纳金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 二、什么时候产生滞纳金 ...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一、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一、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 1、家庭与学校的安全意识教育 预防儿童交通意外,平时家长要给孩子灌输安全常识,如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可在道路上玩耍。坐车时不可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下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后方,确认没有车辆驶...


·股权赠与需要交所得税吗
      股权赠与需要交所得税和印花税。股权赠予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


·离婚案件诉讼费谁来交
      离婚案件诉讼费谁来交 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