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合同怎么规避风险?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租房合同怎么规避风险?

1、在租房合同中,应注意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要求出租人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承租人也应给出相应诚信租房的信用记录,出租人可以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3、如何提前退房

①租期到了提前退房,必须提前告知出租方,租期到了不续租一般提前15天到30天告知。结清物业管理费水电即可。

②租期未到,如果租房时签合同,有协议提前退房协议,可以按照协议流程走,一般是不影响出租方收租金的情况,找到新租客方可退租。

③提前交了租金没有住满,跟出租方商量推多交房租,扣留押金。如果在租房钱有退房协议,可以找到新租客退押金跟剩余租金

④在租房时较好是在租之前先协商好退房协议,不然经济会受到很大损失。

4、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5、住房用途要注意说明以下两点:

①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

②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6、在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租房,只是在一段时间之内,暂时获得房屋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对于承租人来讲,并没有权利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至于是否能转租房屋,这要看与出租人有没有相关的约定。要是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此时对于承租人和次承租人来讲都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容易导致权益受损。


·租房压一付三什么意思
      租房压一付三什么意思?租房中的押一付三,通常指的是一次性交纳三个月的房租,同时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押一付三主要是为了防止租房者突然不租房屋,给房东造成房屋空置的经济损失,也是为了保障房东房屋内物品的完整性。当承租人不再继续承租房屋时,应当提前通知房东,解除租赁合同,退还押金...


·卖房款必须打给房主吗
      不一定。业主卖房,一次性付款可直接打入业主本人指定的收款帐户,本人打收款凭条就是了。买家贷款,银行必须要将贷款款项打入原业主名下帐户,或者业主打公证委托给指定的收款帐户也可以。房屋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


·一、买卖不破租赁对抵押的房子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对抵押的房子有效吗?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


·平潭房屋拆迁补偿
      平潭房屋拆迁补偿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


·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
      一、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  房屋拆迁评估只是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评估报告上签字,证明同意这个评估结果,不代表必定同意被征收。房屋征收需要重新签定房屋征收合同才行。如果评估报告已经签字同意,而且已超过给定的5天的重新申请期限,那么是无法再申请重新评估...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配2023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


·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在房屋抵押已经普遍存在于房地产销售行业,也是公司企业借贷的重要方式。但是房屋抵押由于涉及大宗财产,因此房屋抵押登记有很多内容需要注意,那么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详细内容,律师3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当然了,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解决的,法院不会干预的,但是如果是法院进行判决,是有原则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时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


·成都研究生买房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成都研究生买房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研究生等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租满5年后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划重点:是按5年前的房价购买);研究生不会限购房。 二、是成都户口就能在成都买房吗 目前成都不对本地户籍人群限购,其可以凭借成都户口购买二套房。但是也要满足其它的一些条件,比如...


·一、二手房合同中一房多卖如何避免出现?
      一、二手房合同中一房多卖如何避免出现? 1、买房前,查询房产的所有人 选好了房子之后,与卖方进行交易的时候,要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是同一个人,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除非是公有产权人,其他没有例外。交易时,和卖家一同去房管部门进行查询产权的归属。如果你...


·购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买房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事情。很多人辛苦奋斗都是为了能够买上一套房子。也有不少女孩在遴选佳婿时也会看男方是否有房子。那么,人们如果决定购买商品房,购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商品房买卖骗局,那么人们在购房时如何防止遭遇骗局?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