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房继承过户时效是多长时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房屋继承过户登记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是继承开始后,尽快办理过户登记。《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开始时,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办理。没有的可以按照继承顺序,同一继承人在继承时,应该协商遗产份额,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分配遗产。


·房屋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当事人之间要是建立了房屋租赁关系的话,此时不管是作为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固然享有一定的权利。但与此同时也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出租房子的过程中近年来总会出现一些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双方并不明确自己有哪些义务。接下来,我们就告诉您房屋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一、房屋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1、...


·二手房过户多久拿房产证,怎么办理过户?
      买房子就要有房产证,有房产证上就是实际上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和支配权,没有房产证就不算拥有该房屋,因此很多人都会对这个房产证上面写名字的有关问题的产生许多疑问。买卖二手房问题,二手房过户多久拿房产证?对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有关于买商品房写名字相关问题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


·商品房合同欺诈赔偿几倍
      一倍。“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依照第49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况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况是什么 (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2. 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 3.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 5. ...


·房屋登记费的收费规定是怎么样的
      如今社会住房问题依旧是热门话题,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都会涉及到房屋登记等情况。那么,具体有关房屋登记费的情况是怎样呢?别着急,的我们马上向您介绍。 一、什么是房屋登记费 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


·离婚后离婚房产除名怎么办理
      夫妻二人生活难免会有摩擦,有时候互相让一步就过去了;但是总有一些夫妻之间的矛盾是无法调解的,与其每天吵架不如就选择离婚。房子作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后总会归属于一个人,那另一个人的名字就要在房产证上被除名,那么离婚房产除名怎么办理呢?我们为您做了一个系统的梳理。 一、协...


·深圳有很多历史遗留建筑,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随着深
      深圳有很多历史遗留建筑,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随着深圳市的发展,在高房价和住房紧张的情况下,深圳出台了有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但是还有不少人不清楚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1、新政:“十三五”期间至少筹建3...


·对于农村房屋继承权归谁?
      对于农村房屋继承权归谁?农村房屋继承权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也不用办理过户手续。而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所提及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是什么1、职工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2、职工持上述证件、申请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房屋被拆迁,拆迁费应该怎么继承?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因此,房屋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房屋拆迁费用作为房屋的替代价值,也是可以被继承的。那么房屋拆迁费应该怎么分呢?在没有遗嘱继承、遗赠等特殊继承的情况下,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


·一、二手房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二手房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中介机构收费的相关标准主要有:(一)中介服务机构应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依据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二)中介服务机构应对其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对所有收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