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谁?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谁?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律遵照以下原则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如果子女是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有的人认为孩子毕竟还没有成年,有很多权利都是受到了限制的,比如原则上不能签订合同,而很多行为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但其实,如果未成年人只是纯获得利益的话,那么此时并不要求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只要有民事权利能力就够了。而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之时就具有,一直会持续到死亡的时候。


·如何解读国家对农村拆迁政策?
      如何解读国家对农村拆迁政策?一、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 富豪夫妻如果离婚之后财产的分割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分割才是最合理,具体如下: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一、离婚补偿费和抚养费有什么区别?
      一、离婚补偿费和抚养费有什么区别?离婚补偿费和抚养费的区别是:离婚补偿费,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是夫妻之间的赔偿问题;而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二、离婚补偿的条件和方式...


·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到如满足法定条件,父母也可申请减少抚养费。那么具体来说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的问题,由于法律中没有对抚养费的数额作出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抚养费的,因此在不同的家庭中,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实际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离...


·离婚后再婚登记材料都有哪些
      离婚后再婚登记材料都有哪些《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四...


·认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后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理由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夫妻之间因为感情不和等一系列的原因,最后通过离婚来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之后,就伴随着财产的分割,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还要面临这抚养权的问题。离婚之后,法院将抚养权判给一方,另一方经过一段时间,因为一些情况,觉得对孩子有亏欠,希望法院能够变更抚养权,自己能狗给予孩子更多的爱。那么子女...


·第二次起诉离婚相关法条有哪些
      夫妻在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成功后,很多夫妻会选择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和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有些许差异的,当然法律也对第二次起诉离婚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相关法条有哪些?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相关法条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是什么
      “人贩子”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他们主要就是靠拐卖妇女儿童赚钱。特别是在贫困山区,“人贩子”尤其猖獗。为依法惩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看一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的法律知识。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为依法...


·离婚可以不允许爷爷奶奶探视吗?
      离婚可以不允许爷爷奶奶探视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也就是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