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殴打公交车司机判刑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殴打公交车司机判刑是怎样的?

一、殴打公交车司机判刑是怎样的?

殴打公交车司机的情况下,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法律依据

《刑法》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广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大概都是老生常谈了,但是各地的赔偿标准不同,所以无论何时何地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都需要谨慎的核对之后才能进行赔偿,那么关于广西的交通事故赔偿是如何计算的呢?广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又有什么样的要求呢?为此,我们特地的为您整理了关于以上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 一、...


·一、交通事故医疗赔偿什么时候下来?
      一、交通事故医疗赔偿什么时候下来?交通事故医疗赔偿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计算。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后的审理时间一般是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


·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
      随着有车一族人数的壮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是在年年攀升,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也是不少,那么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交通事故死人怎么判刑?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一般失业后怎么交抚养费?
      离婚问题时社会上需要及时去解决的家庭问题,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离婚过程中的纠纷越来越多,主要需要夫妻双方解决的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抚养费需要按时支付,无业人员就遇到很大的麻烦,那失业后怎么交抚养费?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失业后能否拒绝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


·一、交通事故伤残在那里鉴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在那里鉴定?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第二,建...


·开车闯红灯撞了人怎么处理
      开车闯红灯撞了人怎么处理?闯红灯,扣6分罚200元。如果行人没有过错,车主将负全责。根据事故损失情况。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法院论处。不构成犯罪的但有其它过错的,按对应行政处罚处理,没有其它过错的只按闯红灯进行处罚。按损失和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是否赔偿误工损失?
      一、交通事故是否赔偿误工损失?交通事故是赔偿误工损失的,因为本来误工的费用赔偿的话,就是我们国家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范围当中的一个重要的项目,而且通常情况下误工费用它的计算的具体金额都是比较多的,所以对于当事人一定要积极维护权益。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损失计算的,如果...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的范围?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的范围有哪些“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对于非公共通行场所中的道路,如单位内专门用于单位内部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不属于这里所指称的道路。另外,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发生的...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一、关于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


·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吗
      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吗 一、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吗 我国规定除因事故、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绝对不准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所以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


·一、交通事故伤残怎样鉴定怎样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怎样鉴定怎样赔偿? (一)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流程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