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 ?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国际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

?一、国际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注册条件有哪些

(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二)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三)备用金不低于50万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并征得同级公安机关同意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答复。新设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前,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查批准并抄送公安部后,向该机构颁发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境外机构、个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

申请机构应当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并应当于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1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二、涉外与境内劳动派遣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

涉外劳务,只是一种外贸中介,经营公司和劳务人员之间并不直接形成劳动关系;而境内劳动派遣,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2、法律适用不同

涉外劳务,适用外贸法、合同法、双边条约等法律法规,还涉及到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以及国际法的适用;而境内劳动派遣,只适用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

3、主体资格要求不同

对外劳务合作实行行政许可,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经营公司)应当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涉外劳务的企业,要经中国商务部批准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境外雇主必须是外籍,也就是一方主体必须涉外。而《劳动合同法》对境内劳动派遣企业只是注册资金50万的要求,并且规定企业为境内企业。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看该企业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该企业是否有能力订立对外劳务合同,是判断是否对外劳务的分水岭。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现在不管是国家还是公民都十分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为了加强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从总的方面以及建筑施工相关活动等对于施工作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建筑施工时必须严格遵照条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条例的具体内容。 一、工...


·员工上下班自己摔骨折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员工上下班自己摔骨折可以认定为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的标准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的标准 现在开公司的虽然很多,但是倒闭的公司也很多,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 ?员工的标准也出现了新的定义,员工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不会因为公司突然倒闭员工就得不到保障了,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一、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 ? 根据《劳动法》...


·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的联系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后,双方要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就是调整劳动双方关系的主要法律文件。我国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也有大量的条款涉及到劳动合同。那么,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的联系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1、法人的登记事项变更及合并分立...


·公司减员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减员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


·误工费举证责任
      误工费举证责任 误工费的相关举证由受害人提供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所以应当向法庭出示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证据:单位出具因为事故而导致没有上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情况说明和鉴定机构出具的休息期证明 误工费误工时间的举证责任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15日是怎么算得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


·试用期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几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时,协议书上的原因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常见的几种原因有以下几种:(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计件工资可以不加班吗?
      计件工资可以不加班吗?计件工资制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按照劳动者生产的合格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工资支付...


·出国打工需要多少钱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我们整理了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认定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从我国有关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