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解决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何解决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父母给的房子,也就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行为可能发生在结婚之前,也有可能发生在结婚之后。而在结婚之前赠与房子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要是父母表明是对双方的赠与,那么才会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1、看房。首先看房时,一定要看该房屋所有权证,了解该房是房改房还是使用权房或者只有临时产权。如果是房改房,还需了解业主是成本价还是优惠价购买的房屋。2、还需了解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人。如果不是,还需了解他们是什么关系,是否有委托书、公证书。最...


·买房子除了房价外还需要哪些钱
      买房子除了房价外还需要哪些钱 一、契税 根据2016年最新的契税政策:首套面积90平以下,按房价的1%征收,90平以上按1.5%征收;二套面积90平以下按1%征收,90平以上按照2%征收。北上广深地区二套房按照3%的标准征收。 何时交? 按规定,办房产证时交契税。...


·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
      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法律并没有规定违约金具体数额的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


·山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包括什么内容?
      每年国家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办法规定,可能都有一些新的举措,那么今年也不例外,所以我们来共同讨论一下,对于山西省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根据相关的办法规定,对于房屋拆迁的标准,应该按照具体的建筑面积以及环境来限制。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


·沈阳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东北地区在以往作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一直以工业基地的称号闻名于中国,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第三产业的兴起,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逐渐放慢,国家也针对性地提出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大力扶持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经济的发展向来与房地产业发展密不可分,同时也会刺激着贷款的增多,...


·广州市出台的租售同权政策极大的带动了广东省的楼房出租,也为当
      广州市出台的租售同权政策极大的带动了广东省的楼房出租,也为当地的租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可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令多方受益的一项政策。很多市民针对这一政策中,最不理解的就是需要租多久才可以享受到这个政策呢。对于广州租售同权要租多久的规定是什么,以下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租售同...


·一、出租人解除厂房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厂房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


·分期付款买房的优点有哪些?
      分期付款买房的优点有哪些?1、前期投入少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已经成了一种常见的现象。贷款,也就是向银行借钱买房,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贷款买房的第一个优点,就是钱少也能买房。2、资金灵活这个方式对于贷款购房者而言更好,因为他们的资金使用能够更加灵活,尤...


·离婚房屋补偿款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以后,肯定会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房子也是共有财产的一部分,并且,房子对谁来说都很重要。但是,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肯定会依法将房子判给其中的一方,同时,会要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的房屋补偿。那么,离婚房屋补偿款支付的规定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哪些情况下...


·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些什么(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二) 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房产分割的认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房产分割的认定?   一、房产类型的划分   房屋类型的划分根据其划分标准有不同的类型表述,可以依据房屋用途进行分类,可依据房屋性质进行分类,也可按照房屋结构进行分类。对于离婚案件处理中涉及房屋的分割,司法实践中按照房屋产权的不同进行分类,一般包括商品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