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5.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商业银行法》第76条进一步规定,”未遵守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 ”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条关于贷款业务的基本规则的规定,引入了巴赛而协议的精神,即通过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控制、分散信贷风险,保障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消除银行间的不平等竞争,实行商业银行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本要求,从法律上保证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健运行。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指以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的资本及其负债来制约机构的资产总量及结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通过监测一系列的指标来实现的。我国《商业银行法》中规定了资本充足率、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单个贷款比例四个指标。除此之外,还有中长期贷款比例、拆借资金比例、股东贷款比例和贷款质量比例等。这些指标在人民银行1994年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的附件——《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中有明确的规定。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买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会现场交付,继而支付价款,但是诸如工程承包合同等是会延期支付的,此时收款方由于时间冲突,无法亲自收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收款,在支付价款后,需要开具委托收款凭证,在该凭证上,必须记载一些必备事项。 ...


·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哪些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第二、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


·大学生借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吗
      大学生借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吗一、大学生借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吗 高利贷本身不违法,国家允许民间借贷,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


·如何保护网贷的出借人 如何保护网贷的借款人
      网络贷款其实主要指的就是P2P,其中也是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而很多时候就会出现借款人借钱不还的情况,这对出借人来讲利益是会受到很大的损害。那在网络借贷当中应该如何保护出借人的利益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保护网贷的出借人 1、未经出借人授权,网络借...


·并购贷款可以收购资产么?
      并购贷款可以收购资产么? 一、何谓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还清贷款后,可以他项权证取回吗?
      当我们急需用钱的时候,我们会想一些方式来筹钱,跟亲朋好友借钱、刷信用卡、跟信贷公司借贷、住房抵押贷款等等。如果是一笔比较大的资金,考虑到保障问题,很多人可能会选择银行抵押贷款。之后还清贷款后,这就会涉及一个他项权证取回的问题,那么还清贷款后,可以他项权证取回吗?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并购贷款是什么?并购贷款模式有哪些?
      并购贷款是什么?并购贷款模式有哪些?一般来说,并购交易由于牵涉到的资金非常巨大,选择哪种融资模式显得至关重要。目前,国际并购交易中比较常用的融资手段就是并购贷款。什么是并购贷款?并购贷款模式有哪些?小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一、并购贷款的定义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


·公司被注销了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被注销了债权债务怎么办? 一、公司被注销了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的,债权人的债权没有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主张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一、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首先,出借人可多次催促借款人还款。在意识到借款人有欠款不还的打算的时候,就要多流心借款人了,以免其跑路。如果有担保人的,也要时刻催促担保人。 如果遇到借款人跑路了,而又有担保人担保的情况,可以找担保人代为偿还贷款。担保人不仅承...


·欠钱不还的老懒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老懒怎么办?1、欠钱不还的老赖是有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还款义务的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人民法院会执行唯一住房。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收入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执...


·私募基金能举债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私募基金能举债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基金,不同于公募基金,因此对私募基金的管理和规定都非常的严格。负债在企业当中是很常见的。企业在一定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可以负债,但是对于所谈到的私募基金来说,可以举债吗?接下来,我们将和您讨论关于私募基金能举债吗的问题。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