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空房子需要交物业费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物业费的主要用途并不是其中某户房子,而是公共的部分,比如配套设施、绿化养护、道路养护等,它的主要价值在于提高小区整体的舒适度,进而让每一个业主都可以享受到。物业好的小区可改善小区的整体形象,提升小区房屋价值,一个物业差劲的小区,很难说会比同地段的另一个物业管理水平高的小区房价高,也就是说,物业在帮助你的房子保值增值。所以,从物业的公共性和服务内容来看,其中某户业主房子空着,并没有理由说不交物业费,因为等你住的时候,该用的还得用,这对住房的业主也不公平。不过如果房子已经到手了,验收过了,不过没有装修,住不了人的话,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减免物业费,基本物业合同上都会有明文规定,向业主收取70%—90%的费用,要是长期无人居住,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减免物业费,不过空置房是有时间限度的,并不是什么房子都可以称之为空置房,是在收房之后的半年之后还是无人居住的话,才会被判为空置房!



·机动车撞非机动车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其实并不一定就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现实中机动车撞到了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这其实也是算作交通事故,自然之后也会按照交通事故来进行处理,先作出事故责任的划分,然后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到底机动车撞非机动车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呢?不妨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车祸死亡的该怎么做出赔偿
      车祸死亡的该怎么做出赔偿 一、车祸死亡的该怎么做出赔偿 车祸赔偿的数额各不一样: 第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第二,死者自己有无责任。 第三,死者的户口是城镇还是农村。 如果不考虑死者有责任的话,对方主要赔偿以下费用: 丧葬费,为六个月的上年度人均工资。 死亡赔偿金,...


·醉驾吊销驾照多久可以重新考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醉驾吊销驾照多久可以重新考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


·摩托车挂失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摩托车挂失会追究刑事责任吗?不会,应当追究肇事方的责任,如果涉嫌偷窃行为的,还需要追究偷窃罪的判罚情况,按照侵权责任法的司法解释,机动车事故由实际控制人负责,和原车主无关。很多骑士认为摩托车丢了就丢了吧,找回来也没有什么希望,报警流程多还特别麻烦。特别是在上牌管理不太严的区域,重...


·交通罚金怎么判定多交金额?
      交通罚金怎么判定多交金额?交通罚金如果超过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罚金上限就可以判定多交金额。现场处罚的上限是200元,逾期未缴纳罚款滞纳金上限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


·法律规定打官司诉讼费谁交
      打官司诉讼费谁交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2、原告、被告各有...


·南京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
      南京的房价最近一直在上涨,买房成为了久居不下的热点话题。是买新房,还是买二手房?买新房会有置业顾问为你指导,但是南京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呢?这就需要自己去了解了。即使找了中介,也应该去了解一下的。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大致的交易流程,供参考。 一、确认要买的房子 1、看房 买...


·无证酒驾摩托车出车祸怎么处理?
      无证酒驾摩托车出车祸怎么处理?无证酒驾摩托车出车祸处理方式是: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并处罚款。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根据具体伤亡情况追究法律责任。如果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不交五险一金怎么办
      公司不交五险一金怎么办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2,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来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


·火车票退票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火车票退票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火车票是我们乘坐火车的凭证,如果我们取消行程,是可以退掉火车票的,这是基本常识。可是关于火车票退票时间的具体规定,可能很多人就有些迷糊了。这些政策铁路部门也经常调整,现在我们来给您介绍下关于火车票退票方面的最新规定。 一、关于火车票退票时间最新规...


·动车票当天可以改签吗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乘车站、日期、车次乘车时,请到车站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简称改签)。在有运输能力的前提下,开车前48小时(不含)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其他列车;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开车前的其他列车,也可改签开车后至票面日期当日24:00之间的其他列车,不办理票面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