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期限,过期还能申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
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吗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企业申请破产后破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所了解或者找寻专业的人士帮助处理,自身需要对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期限有明确的概念,自身处理的过程中对于已经使用的时间也需要有一定的概念,尽快对事件进行处理,以免逾期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破产清算试题破产清算两种方法是什么?
      破产清算试题破产清算两种方法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两种方法是什么? 可变现价值可以有两种途径获得: 1、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 2、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


·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一、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要点有哪些?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要点有哪些? 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的破产清算审计相当重要,事关各相关利益人的重要利益,所以为了让您更好的了解企业破产清算审计,的我们特地的为您整理了有关于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要点,让您明白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要点有哪些?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要点有...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资不抵债或者说偿还能力明显不足,公司债权人可以向申请公司破产,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破产还需要具备一些条件,那么什么样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么样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破产法》第二条 企...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什么是破产和解?咱们一说到破产,很大部分人都会先想到一个企业赔本破产,其实并不全是如此,破产和解其实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一些会议协商达到双方表达意思一致,和解的自由度很大,但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才可以通过。接下来我们给你介绍分析。 一、破产和解的概念 破产...


·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的条件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重整制度与破产清算制度、破产和解制度构成现代破产法的主要框架。三大制度相互独立,又互相关联。破产清算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依破产程序所进行的清算,目的在于立即进行清算,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使债务人企业消亡...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一、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破产清算职工内债有什么法律规定
      破产清算职工内债有什么法律规定破产清算是企业在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的解决债务的方法。一个企业在破产的时候面对的债务有的时候不仅仅是一家公司或机构,往往有多个债权人,包括企业的员工,有可能还会拖欠员工工资。那么破产清算职工内债会不会被优先清偿,下面就看企业破产法针对企业破产后员工内...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应该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应该符合什么条件?随着各国商事法律的发展,对于企业的保护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如今,世界各国都规定了破产法律制度,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启用破产保护程序,使其免受巨额债务的困扰。破产程序不能自行提起,须有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那么,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应该符合什...


·破产和解的程序及和解协议的履行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  
    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 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