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超过借条还款期限还有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超过借条还款期限还有效吗?借条超过还款日期,不影响借条的有效性,但是会影响到借条的诉讼时效。目前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那么也就是说在还款日届满起三年内,必须要有向债务人催收借款的相应证据。如果没有这些证据的话,就不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这些法定事由。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借条的书写要求是什么?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写借条更为合适。对于借条的具体内容应当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就有关借款的原因、借款时间以及还款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就可以具备法律效力,后期对于方拒不还款的,可以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提出起诉,并要求对方还款处理即可。



·借钱不还起诉后仍不还怎么办
      借钱不还起诉后仍不还怎么办,借钱不还起诉后仍不还相关注意事项在社会中打拼,难免会需要借钱与人或向别人借钱,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发生对方借钱不还,起诉后仍然不还的事情,我们该怎么办?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我们又该采取怎么样的行动进才能保护自己?请由我们的我们来为您介绍相关的...


·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如何处理?
      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企业是可以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改造的,这种行为简称为公司改制。那么,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公司里又有哪些债权人呢?接下来就随我们来好好的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可能存在哪些债权人,...


·书写借条的注意点有哪些?
      书写借条的注意点有哪些?1、首先应该清楚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的姓名,借款金额的多少,利息按照何种方式结算以及利率,限制还款时间,违约或延期偿还的罚金,纠纷处理的方式等等。这些都应在借条中进行明确,如不加以明确说明,此借条未明确的部分将没有法律效力。但其实从日常生活中的借条出...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一、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的话可以直接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可以就还款事宜友好协商,如果债务人存在拒绝还款的情形,就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解决,胜诉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最后能顺利执行,债权人还可以申请财产保...


·企业借贷非法集资是否等同?
      在正常情形下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都必须对劳动者之间的业绩对等地给予工资,但现实中也会有很多的公司因为资金出现周转问题不能及时发放工资而与员工商量以借贷的方式缓解危机,同时还能为员工创收额外的借贷利息。可是问题是企业借贷非法集资是否等同呢? 一、企业借贷非法集资是否等同? 对于企业...


·借条保存年限是多长时间?
      借条保存年限是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情形?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 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


·起诉离婚男方贷款女方需要负责吗?
      在许多的离婚起诉案中,无非就是为了离婚财产这个问题不能和平离婚,其中就存在起诉离婚男方贷款女方需要负责吗这个问题,您都知道在婚姻中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同时也会存在共同的债务,可是这在离婚中就体现出来了另一方是否真的需要承担呢,我们通过下列资料来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夫妻欠债务偿还方式是什么?
      夫妻欠债务偿还方式是什么?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


·怎样才能诉讼解决欠款纠纷
      怎样才能诉讼解决欠款纠纷债权人在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而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则容易发生欠款纠纷。发生欠款纠纷后,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如何诉讼解决欠款纠纷呢?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的诉讼,其中最重要的都是对证据的提供,那么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


·存款数额在多少以上达到非法集资标准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