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二、怎么变更孩子抚养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为,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去年或上半年的统计数字得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的需要,可申请增加抚养费。如果另一方确实有给付困难,可通过协议或判决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抚养费的减少或免除涉及子女的今后生活,所以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减免时应特别慎重。减少或免除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减轻或终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当阻碍事由消失时,其给付义务自行恢复。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除非抚养孩子一方放弃索要抚养费的权利,否则的话,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离婚爸爸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生活中,能够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是每个人的愿望。我们常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可能因为方方面面的原因。父母必须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孩子双方都是具有抚养义务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离婚后,爸爸不给抚养费。接下来,我们将针对离婚爸爸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怎么构成的?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构成是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明知是被拐卖...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


·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
      近年来,夫妻离婚涉及到公司、企业股份分割的越来越多,而对于股份的分割就不像对现金或存款的分割那么简单,此时适用的不仅是《婚姻法》,还有《公司法》等法律。那么夫妻在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 夫妻离婚,公司股...


·诉讼费标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规定:离婚案件
      诉讼费标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规定: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50至300元的费用。若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所要求分割的财产不超过20万元的案件。无须另行缴纳,但若案件所涉金额超过20万元。则超出部分按0.5%的比例纳税。诉讼费负担在诉讼得到判决前,离婚诉讼的相关费用一般有原告支付,在...


·一、遭遇家暴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一、遭遇家暴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遭遇家庭暴力,为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


·一、离婚前财产转出是否属于合法的?
      一、离婚前财产转出是否属于合法的? 不合法;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夫妻一方为了能...


·离婚一定要抚养费吗?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抚养费是父母离婚之后,未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支付给孩子的生活与教育等费用。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可以协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标准,离婚一定要抚养费吗?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今天就以上两个问题为您做一个详细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一定要抚养费吗? “抚养费”,顾...


·诉讼离婚时举证是怎么进行的
      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此时除了要垫付案件的诉讼费之外,同时还要进行举证,即在民事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那在诉讼离婚时举证该怎么进行才好呢?毕竟这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