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商标权判几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侵犯商标权判几年
侵犯商标是违法的,如果自己的品牌申请注册了商标的话就会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一旦侵犯商标权人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进行维权,那么法律上对于侵犯商标是怎么处罚的,
侵犯商标权判几年
?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一、侵犯商标权判几年

(一)假注册商标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高法院、高检院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假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2)假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销售假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高法院、高检院司法解释,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高法院、高检院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情形有:(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有:(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五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侵犯商标权的几种情形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这里的“使用”指的是任何将商标与商品相联系的行为,主要是通过印制、压模、喷涂等方式直接在商品上显现商标或者是将显现商标的物品附着在商品上,前者如无包装肥皂上的商标,后者如大多数商品包装上的商标。此外,将商标在商业文书、商业广告中使用也属于商标的使用。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作为商品经销者,其经销的可以是单一商品,也可以是成千上万种商品,经销者无法掌握每一种商品的商标注册情况,也不可能分辨所有经营商品的真伪。因此,法律在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的同时,为保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法律对商品销售者的侵权责任进行了特别规定,即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不能证明该商品的合法来源或是出于故意,即明知销售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伪造是指在注册人不知道、也未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抄袭摹仿方式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擅自制造一般是指制造商标标识者与该商标注册人存在商标使用许可关系或者委托印制商标标识关系,但在该商标注册人授权以外制造商标标识的行为。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此项行为通常被称为“反向假冒”,其危害性在于妨碍他人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根据有关部门的解释,“误导公众”并不是要求发生实际的误认,只要其使用方式有可能造成误认就构成了侵权。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此项行为的前提是行为人存在主观的故意,否则将不构成侵权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此项行为并没有确切的外延,实际上是对执法者的授权。有了该项授权,执法者就可以制裁那些上述行为之外的商标侵权行为,以防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侵犯商标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因为侵犯商标前提已经是在未经过商标所有权的人同意下进行的商标使用,上文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侵犯商标权判几年的有关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关于侵犯商标的有关问题可以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



·项目商标抢注应该怎么挽救?
       一、项目商标抢注应该怎么挽救?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


·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什么人可以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什么人可以注册商标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有如下五种类型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社会团体:即提...


·在我国专利许可合同怎么写 在我国,公民的一些自己的发明,在
      在我国专利许可合同怎么写 在我国,公民的一些自己的发明,在申请过专利以后就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其他人或者公司想要使用的话,就必须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以后才可以。如果双方针对专利的使用事项达成了一个共识的话,那么为了以后双方对专利的使用和相关权益问题,专利许可合同是必须要签订的。那么...


·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怎样办理
      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怎样办理(1)查询作品是否具备登记条件,判定版权登记类型。(2)提交订单及相关作品资料,由知产顾问整理核对登记书件。(3)专业顾问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同其他资料一齐上交版权中心。(4)版权中心审查申请资料。(5)版权中心下发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由火名网顾问转发...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表现形式是什么?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表现形式是什么 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网络侵犯著作权...


·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哪几种
      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几种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


·服装上印有知名商标的图案侵权吗
      服装上印有知名商标的图案侵权吗算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


·专利权公告日是怎么确定的?
      专利权公告日是怎么确定的?专利权公告日的确定等到申请日期满15个月之后,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注意什么事项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注意什么事项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较多,代理人会给予具体指导。但有些问题必须由申请人自己考虑和把握,在这里提醒一下,以引起申请人的注意。 1、要重视申请前的商标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查询才能了解在先权利情况,减少申请驳回率。目...


·被别人抢注商标该怎么做
       一、被别人抢注商标该怎么做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


·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一、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文字作品,是用语言文字符号记录的,用以表达作者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的创作成果,他包括小说(长、中、短篇)、诗歌、散文、论文、剧本、电影、电视创作、歌曲等表达方式,无论作者采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