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让自己的拆迁房屋被合理评估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何让自己的拆迁房屋被合理评估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详细规定了房屋征收评估的全流程。为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针对性的为您详细解读。

  评估机构的选定: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注意,明文规定评估机构是被征收人和征收方共同协商选定的,这里我们广大被拆迁户是有参与权的,而现实生活中往往都是政府单方面选择评估机构。严重影响评估结果的公正性。

  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如果政府再拿出当地的所谓房地产交易市场分析数据来定补偿,告诉他们《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已废止。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后进行实地评估: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我们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评估机构就是派一个没有任何手续的所谓评估师来看一眼,就直接讲房子值多少钱,往往这个报价是非常低,非常不合理的。

  实地评估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交付报告: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现实的过程往往直接省略公示这一环节,一份评估报告就直接交到被征收人手中了。

  老百姓拿到评估报告后通常会很慌张,觉得是不是评估过的房子价值就不能再改变了?不是的,政府往往不会主动告诉被拆迁户救济途径的。律师告诉您以下都是拿到评估报告后的救济:

  1、申请复核: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2、申请鉴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上诉救济涉及到申请书的书写和证据的准备提交,建议由专业的拆迁律师代您操作。

  温馨提醒:专业人做专业事,事半功倍。盲目操作,事倍功半。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一、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但购买了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索取赔偿。 1、擅自处分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无权处分的,但购房合同不因无权处分而无效。 《最高人民法...


·为了减轻买房的压力,购买二手房成为了很多人买房的选择。在二手
      为了减轻买房的压力,购买二手房成为了很多人买房的选择。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买者一般忽略了很多事情,造成了后面的麻烦,有些甚至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那么,二手房买方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做了相关的总结,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买房注意事项之一:在拆迁区的二手房买卖 ...


·一、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离婚时如何过户?
      一、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离婚时如何过户? 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 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2、房产交易转绘办理。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男方离婚房屋补偿没有能力支付怎么办
      男方离婚房屋补偿没有能力支付怎么办 1、补偿协议需要履行。 如果男方是迫于女方及其家人的压力,在不情愿的情形下签订的补偿协议,但是补偿协议签订已超过一年,即使协议显失公平,也错过了请求撤销的诉讼时效,只能按协议来履行。 2、如果男方不履行,女方需要依此协议向法院起诉,...


·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
      一、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


·一、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还用公证吗?
      一、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还用公证吗?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两个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意见统一,通过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解除婚姻状态恢复自由的一种离婚方式,离婚后对于房产过户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公证,离婚房产析产是对离婚房产过户免除征契税的证明。2、要是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


·二手房贷款买卖的流程
      二手房贷款买卖的流程分为了交易前的贷款流程和交易后的贷款流程,这两种流程都是不同的。不过对购房者来讲都是比较重要的。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二手房贷款买卖交易流程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二手房交易前的贷款流程 1、贷前咨询。借款人持二手房交易合同、征信报告、原...


·2023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一、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特殊约定,婚后买房写谁名都一样。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


·我国为了应对房价过高的趋势,政府在最近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
      我国为了应对房价过高的趋势,政府在最近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租售同权的具体内容并不是抽象的,具体来说包括很多种权利。这一政策的推出,有利于我国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租售同权什么权利的相关知识。 一、租售同权的权利内容 “租售同权”中的“权”大体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不退押金找谁投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不退押金找谁投诉? 可能对于刚刚从高校走出来的毕业生来说,租房的经历是您都所有的。但是,在租房子的时候也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说最常见的就是签定合同。还有就是押金的问题,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不退押金找谁投诉?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


·一、二手房预约合同的效力与证实合同的效力是否一致?
      一、二手房预约合同的效力与证实合同的效力是否一致?是不一致的,预约合同的内容是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行为,因而在性质上它只能是诺成契约,合同换言之,预约合同仅须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排除了要物契约的可能性。在理论上,预约合同与本合同(或称本约)的区别是十分明确的,因履行预约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