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共同作品著作权的使用规范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共同作品著作权的使用规范是什么?共同作品的著作权行驶规范根据作品的类型不同分成两类,第一类是关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权力行使规范,采用协商行使规则,包括协商使用著作权和合作作者单方使用著作权。分为两步走:第一步首先由各合作者协商一致行使,第二步在协商不成时,其他合作作者又没有正当理由的条件下,合作作者可以单方形式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力,但无论是否能协商一致行使,所得的收益应当在所有合作者之间共同合理分配。第二类是可分割使用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使用,现行的《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送审稿)》均为加以具体规定,所以这部分目前参照不可分割合作作品著作权的使用规则来规定可分割使用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的行使。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如何认定?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参加合作的作者共同享有的。在作品的创作过程中,没有参与创作活动的人,是构不成合作作者身份的。合作作品使用的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并且每一个作者都可以对各自创作的部分独立享有著作权,但是在行使著作权的时候,是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的。我国的合作作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一是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一般来说,在创作一个合作作品之始,是需要合作作者之间进行合意的,在未经任何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将对方对方的作品合入计划合作的作品中的,即使是欲对对方作品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或补充,也必须征得创作者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了侵犯了该作品的著作权。所谓合作作品的作者是指必须是参与了作品创作的人,没有参加过任何创作的人,便不可以称为合作作品的作者。这里所强调的“参加创作的人”,指的是对该作品的思想立意、创作观点、表达形式等付出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比如构思策划、执笔操作等。反之,假如没有对该作品付出过任何创造性劳动的人,是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的。任何一部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都是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的,著作权利的分配和行使,完全可以由参与合作作者来协议确定的。在没有协议,或者协议尚未约定的权利情况下,该作品的著作权是由参与合作作者来共同行使的。值得注意的是,可分割作品的修改权是由参加创作的人分别进行行使的。如果出现许可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报酬的情况,合作人可以按协议来进行分配,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的,则需按同等份额分配。所谓“对合作作品的共同行使”,指的是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前提条件是需要全体合作作者协商一致的,出现任何一种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各个合作作者是没有权力单独行使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其原因是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是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的,任何一个合作作者都是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的,或无正当理由阻止其他合作作者行使著作权,对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共同著作权根据不同类型的作品,其权利行使规则不一样,不同的行驶规都需要与共同作者进行协商,无论采用哪一种权利行使规则,最后取得的收益都应该与共同作者分配,分配的标准可以根据达成的协议或者等额分配。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许可发表; 2、未经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许可,展览、摄制、改编、翻译、注释他人作品; ...


·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一、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


·商标局对商标续展申请的审查内容有哪些?
      商标局对商标续展申请的审查内容有哪些? 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申请的审查内容有哪些? 1、申请日期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 2、商标是否存在注销、撤销等失效的期限内; 3、申请人名义是否与商标局档案登记的注册人名义一致; 经审查,续展申请人与注册人名义不一致的,由商标局发...


·工商局受理商标侵权的投诉吗
      工商局一般都会受理商标侵权的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


·被国外抢注的中国商标企业怎么预防?
      被国外抢注的中国商标企业怎么预防?商标不仅仅是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它关系着企业的特殊经济利益乃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个国家均高度重视商标权的保护,我国多地政府也已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鼓励和支持我国企业在走出去时的商标权保护。因此,对于企业来讲,由于商标权利严格的地域性,想要自己的产品...


·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么?
      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么?对于表演活动中的表演者来说,其依法享受领接权,领接权和著作权同属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两者关系密切,那么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么?两者有何区别?我们根据有关资料整理了如下文字,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什么是邻接权? “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 neighboring...


·商标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商标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现在专门有一种人,每天注册一些商标,等有企业需要时,就将其转让获取收益。而商标作为一个无形的知识产权,对于受让方来说十分重要。为了避免今后出现纠纷,双方会签署一份商标转让合同。那么,商标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如果你是生产商或服务商,那么你的产品或服务要想有区别于其他...


·知识产权申请专利需要哪些费用
      知识产权申请专利需要哪些费用 申请专利对专利产品来讲意义重大,能够获得来自法律方面更多、更全面的保护。而申请专利却是一个较为繁复的过程,同时还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知识产权申请专利需要哪些费用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费: ...


·商业名称和商标异同点主要有哪些?
      商业名称和商标异同点主要有哪些?第一,登记注册的法律依据不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第二,取得方式不同。在我国,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即注册的...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很多时候,由于发生了法定事由,就会导致商标权人的商标权终止。而对于商标权人来讲,如果能够事先了解一点关于商标权终止的理由内容,那么就有可能避免发生商标权终止的情况。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一、注销 注销,是指商标局因商标权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