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款受伤人不去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赔款受伤人不去可以吗?交通事故赔款受伤人不去可以去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可以处理,但是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赔偿不一定要本人亲自来处理,只要是属于受害方的家属也是可以代为处理的,但前提也要说明其理由,作为代为处理的人就需要拿到受害方给的委托书与对方协商,所以,不同的情形所针对于处理的方式就会有所不同。



·法律上什么行为是指示交付
      法律上什么行为是指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的成...


·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
      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 一、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 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国家已经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又叫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普通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仍然要办理车辆营运证和...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我们的生活总是离不开货车,但我们也不难发现,很多货车却经常出现严重超载的现象,这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这也反应出大多数人对于货车超载处罚标准意识淡薄,那今天就带您来了解货车超载处罚标准!首先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认定标准,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拍卖时交的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方式是什么样的?
      拍卖时交的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方式是什么样的?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向土地的所有人交一定的土地使用费用,是非常合理的,当然一般来说在我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所有一般情况下土地的使用者都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拍卖时交的土地使用费的缴费方式是什么样的?外商投资企业...


·超速驾车需要注意什么?
      一般程序如下:依照法律,违法者必须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暂时扣押或撤销驾驶执照、以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应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遵循一般程序,做出罚款决定。交警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交警在场外,根据交通技术监测记录,如果非法机动车车主、管理员或司机被罚款不到...


·新车朋友借去出了交通事故的理赔:因租赁、借用等情
      新车朋友借去出了交通事故的理赔: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


·一、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摔伤算工伤吗?
      一、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摔伤算工伤吗? 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摔伤算工伤,很多人都知道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但是细细划分下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的情形有明确规定。首先需要满足“上下班途中”的四种认定情形,同时还需要满足“非因本人主要责任”。 1、依据目前...


·车祸误工费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车祸误工费的补偿标准是多少?车祸误工费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酒后驾车已经完全的违反了法律,而且根据饮酒的多少
      酒后驾车已经完全的违反了法律,而且根据饮酒的多少,还可以将这行为定性为违法还是犯罪。酒后驾车不仅会危急到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影响到家庭的幸福。我们通常会听到酒驾,醉驾等词语,那么酒驾醉驾一样吗?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现在我们就来解释一下。 一、酒驾醉驾一样吗? 酒驾酒精测...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一、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所谓报废机动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报废的机动车本身的安全系数已经大大降低,继续上路行驶会给他人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故...


·交通事故走医保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走医保可以吗?交通事故走医保不可以,根据我国的现状,车祸住院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吗,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容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先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认定为对方全责,则被害人所发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