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做完鉴定多久出结果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伤做完鉴定多久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二、工伤鉴定后多久可以拿到赔偿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来后,多久能得到赔偿款是不确定的,具体要视案件发展情况而定: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获得的赔偿主要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这二块赔偿可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直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一般情况下经一个月左右会拿到赔偿。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在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能与单位协商处理的,单位同意支付的,则职工能很快拿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的,则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处理;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又可以上诉进行二审;如果单位不履行判决的,还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时间有可能会相对较长,而且是不能确定具体拿到赔偿款的时间的实务中,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而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定的原则、程序和法定形式: 1、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 劳动合同变更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双方的合意。否则,劳动合同的变更无效。 2、劳动合...


·搬运工搬走私手机犯法吗
      该行为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的从犯,是犯法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


·影响工程质量管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工程质量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17年合肥大雪,竣工仅一年的公交站台全部坍塌,甚至砸死人,此条消息震惊全国。影响工程质量管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人 、材料 、机械、方法和环境。 工程质量关注着民众的生命安全问题,不容小觑,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影响工程质量管的主...


·建筑工程工人纠纷怎么处理
      建筑工程工人纠纷怎么处理 一、建筑工程工人纠纷怎么处理 建筑工程工人纠纷处理也应当遵循《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当劳动者在劳动工作中受到身体上或者精神上的伤害,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提请工伤认定,从而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上海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一)时间起算点: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


·一、事故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事故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事故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


·试用期期间辞退员工有工资吗
      试用期期间辞退员工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起诉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起诉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起诉 单位向中级法院,劳动者向基层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


·一、代通知金无理由被辞退后还可以拥有吗?
      一、代通知金无理由被辞退后还可以拥有吗? 一般来说是有的。 企业由于自身原因辞退员工,应当提前和员工进行沟通,如果没有进行沟通直接辞退员工的话,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和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可以吗
      我们作为社会人,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我们都需要通过劳动来获得物质来源。我们在企业上班,会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劳动权益。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这个可以吗,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涉及到赔偿等。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 一、劳动合同协议书含义 劳动合同协议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单位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单位都有哪些?建筑工程质量合格乃至优良是工程参与各方共同追求的目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切实履行责任,确保工程设计施工符合质量标准。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分为自控单位和监控单位。那么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单位都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