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重婚罪国家追究责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重婚罪国家追究责任有哪些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撤诉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撤诉后如果还在上诉期限内的话还可以上诉;如果撤诉后在上诉期限以后上诉,法院是不预受理的。重婚在中国《婚姻法》第十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惩罚方式。法律依据: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规定,庭审过程中,如果自诉人对被告人产生恻隐之心或原谅对方,可以撤回对被告人的指控而使被告人免受刑罚之灾。2、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可见,即使被告人涉嫌重婚罪一审被判罪名成立,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也可以主持诉讼双方进行和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被告人也一样可免受刑罚。重婚罪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除此之外,也可以要求离婚。而因重婚行为提起离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因导致离婚的责任完全在于过错方,因此不论是在物质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方面都应当给予无过错方充分的救济与支持。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有哪些
      通常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此时不仅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与父母的利益相关的,因此要谨慎对待处理。而法律在这方面也作出了原则性要求,那到底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有哪些 有利于...


·一、残疾补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残疾补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情况下,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残疾赔偿金属于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营业收入、知识产权等,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小孩以上户口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小孩以上户口非婚生子的问题和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了,很多未婚的朋友生下了孩子,对于孩子户口的问题也是发生了疑问,对于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小孩以上户口争论不休,也不知道该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在户籍管理规定中是有明确说明的,您可以根据规定来办理户口即可,但是具体是怎么规定...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


·老公养小三生孩子算重婚吗?
      老公养小三生孩子算重婚吗?不一定属于重婚,还必须有一起共同生活的证据才可以认定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认定的条件有:(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拿到离婚证?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拿到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多久都拿不到离婚证,因为我们国家有两种离婚的形式,最常见的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话是有一个离婚证件的,但是到法院来进行诉讼离婚是由法院所作出的,最终是否离婚的判决书,而没有相关的文件。法院判决离婚了就证明已经离婚了,就不需要再拿离婚证了。因...


·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如何办理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如何办理离婚 一、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如何办理离婚?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


·协议书写了抚养费少了能更改吗
      在众多婚姻关系纠纷中,尤其是离婚纠纷中,子女的抚养费的问题很突出,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纸币的贬值,当时协议所约定的抚养费已不足以支付现实的花费,这时候当事人一方可能会提出协议书写了抚养费少了能更改吗?这一问题。那么,协议书写了抚养费少了到底能不能更改,我们总结了一下,接下来为您详...


·商家哪种行为属于欺诈?
      商家哪种行为属于欺诈? 一、商家哪种行为属于欺诈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 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


·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该如何办理?
      离婚时一种解除夫妻双方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的效果是指在离婚后双方的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所以在离婚时,需要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在我国,离婚有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不同的方式的办理流程是不一样的,具体该如何办理呢? 一、协议离婚的办理 (一)...


·离婚后未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应该最大限度保障子女的生活成长,所以子女的抚养一般都会判决给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发依据判决要求,按时按量给付相应的抚养费。但是,有时候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并不会积极履行义务,那么,离婚后未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详情参考下文。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