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有哪些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有哪些内容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并不止步于纸质书的阅读,网络小说现在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那么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是怎么的呢?是否能保护好我们的作品?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被侵权如何追究责任?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
一、
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互联网环境下信息传播中介服务的提供者,至少包括:网络基础设施服务提供人,接入服务提供人,主机服务提供人,电子公告板服务提供人以及搜索引擎程序提供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知识产权侵权发生时所承担的责任一般应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其提供的设施服务,连接服务本身直接发生侵权而应负的责任,二是他人借助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系统、设施或搜索工具而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负的责任。在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时,仍应从我国民法通则有关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入手,坚持行为、结果、行为与结果间的因果关系、过错四要件的统一性。目前,我国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主要可归为三种情况:第一,以纸质媒体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对网络的侵权,即将网上作品擅自下载并发表在传统媒体上;第二,网络对网络的侵权,即发表在一个网站上的作品被另一个网站擅自使用。网络对网络的侵权行为更多地表现为对其他网站的信息资源著作权的侵犯,特别是有些商业站点,缺乏信息资源,未经授权大量摘抄新闻媒体的网络版信息,已引起许多网上媒体的关注;第三,网络对传统媒体的侵权,即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在网站上传播而引发的纠纷。根据《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包括:1、网络服务提供者参与侵权行为。网络服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了他人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构成共同侵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2、网络服务提供者故意不移除侵权内容。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
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实施了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在著作权人提出了确有证据的警告后,仍然不采取技术措施移除侵权内容的,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3
、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提供侵权人的网络注册资料。著作权人索要侵权人的网络注册资料时,应出示其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以及侵权情况证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视为未提出索要请求。著作权人发现网络著作权侵权信息的,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其提供侵权人的网络注册资料,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路径选择
毕竟互联网还只是一个新兴的玩意,各国有关网络侵权的立法基本上属于价值判断而缺乏量化选择的论证。在此特定情形下理应重视诚实信用、权利滥用之禁止原则的指导性作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既要着眼于对著作权人的保护,激励科学文化艺术的发展,又要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施以必要限制,以促进网络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我国现行有关立法规定不周全,漏洞颇多,对网络版权缺乏强有力的保护,此种情形越发彰显了诚实信用、权利滥用之禁止原则所具有的解释补充现行法、使民事权利的范围确定化、强制调解权利人与他人的利益冲突等功能。
(一)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网络作品的著作权
在网络立法不成熟的今天,许多网站通过加密、防火墙、入网控制、访问控制等安全技术手段来加强网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一方面,采用技术手段虽然可以较为有效地保护开发者的利益,但同时也给用户带来不便。另一方面,随着技术的进步,这样的技术保护措施并不是坚不可摧的,只有不断地完善网络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网络作品的著作权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我国目前关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主要有4个渊源:一是WTO规则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及两个“因特网条约”《WCT》和《WPPT》;二是《著作权法》。修正后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等著作权人的权利;三是国务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四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实施的《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这些法律渊源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上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建议,在逐步建立一部完整的网络立法的过程中,应对涉及网络作品著作权的相关主体及权利义务关系,著作权的归属、保护和限制,侵权的认定及举证责任,管辖地的确定,归责原则,赔偿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适时地由国务院或两高院作出规定或司法解释,以消除立法的灰色地带,更好地保护网络作品著作权人的权益,更好地指导人民法院审理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纠纷案件。
(二)加强网络作品著作权的特殊管理和保护
考虑到网络上的信息是极为丰富的,那么这些信息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必定是不现实的,况且操作难度也是很大的,而且,也不适应网络资源共享的特点。对现行“合理使用”重新界定,使之适应网络著作权的需要,保证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得到调和。这些特殊的管理包括:1、设立网络行业组织,加强网络自律。网络是个虚拟空间,对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单靠政府或者法律的约束是很难完全实现的,还必须加强网络行业内部的自律。2、允许网站先用,之后适当付酬。对于著作权人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这四种权利,网站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按照现行《著作权法》加以保护。3、实行“推定许可”,对作者权利加以适当限制。作者将作品上传到网上,应该充分认识到其被转载、复制的可能性和广泛性,如未作说明,或没有采取技术手段预防其被转载、复制,即认为作者自动放弃其部分著作权,允许网络使用者免费阅读和下载网站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由此可见,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也需要完善和补充。现在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并不成熟,还有很多问题的存在,遇到不甚明了的地方还是要找律师咨询,想办法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以上就是“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问题的相关解答。如果您有相关疑问,或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不能解决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申请费是多少?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申请费是多少? 一、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申请费是多少?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申请费是1500。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


·新刑法侵犯著作权罪既遂怎么判?
      新刑法侵犯著作权罪既遂怎么判?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有...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申请涉外专利费用多少?
      申请涉外专利费用多少?申请涉外专利费用为:如果去美国申请,专利申请费用为18000元,外观设计为11000元,英国的费用和美国的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内相同,但是外观设计为9700元,而日本申请的发明专利费用为28000元,外观设计费用为16800元。根据选择的国家和专利类别不同而不同...


·商标无效处理期限是多久?
      商标无效处理期限是多久?注册商标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可以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


·侵犯版权及其处罚是怎样的
      侵犯版权及其处罚是怎样的侵犯版权及其处罚 对于侵犯版权的行为,即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说到处罚,那么一般是指相关行为比较严重,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下面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内容: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 一、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


·专利评估方式有哪些?
      专利评估方式有哪些? 一、 专利评估方式: 1.收益法:专利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此方法针对已经产业化的专利比较试用,大多数无形资产评估都会首选收益法,由于无形资产在企业财务报表上面披露的各项成本,费用显示不完整,所以成本法不太适合;国内缺乏一个活跃稳定...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 3、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