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是口头通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是口头通知吗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里的“用工”指的是用人单位实际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管理下提供劳动。而通常所说的“用工之日”也就是我们在用人单位开始上班的那一天。注意,有一个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例外,就是在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如保洁小时工、家政清洁工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仅订立口头协议,而无需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之前,也可以是与用工之日同时签订,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里的
“用工”指的是用人单位实际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管理下提供劳动。而通常所说的“用工之日”也就是在用人单位开始
上班的那一天。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支付二倍工资,补签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的次日至补定合同的前1日,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并且补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假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6个月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请求多支付5个月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以此类推,劳动者最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多11个月的工资。(2)《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虽然认定劳动关系并非以劳动合同为唯一的依据,但是劳动合同是劳动争议中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证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因工受伤之后应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果会决定工伤劳动者最终可以获得多少伤赔偿,所以工伤鉴定程序对于劳动者来说十分重要。许多劳动者由于对工作鉴定的流程不熟悉,不了解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


·消防工程承包资质在哪里办理
      消防工程承包资质在哪里办理 一、消防工程承包资质在哪里办理 1、消防工程资质证通常需要地市以上建设部门和地级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办理。 2、取得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


·工伤伤残鉴定后怎样申办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伤残鉴定后怎样申办赔偿? 一、工伤伤残鉴定后怎样申办...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什么是工程结算审计
      什么是工程结算审计 一、什么是工程结算审计 是对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或年度终了时,与建设单位所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的审计。其主要内容: (1)中间结算(含跨年)检查工程形象进度的工程量,施工产值和预算成本是否正确、真实、本期应结工程价款净值是否与本期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或结算价值...


·工程质保资料一式几份,包含哪些内容?
      工程质保资料一式几份,包含哪些内容?随着建筑行业的兴起,工程项目中对资料这一模块逐渐重视。一个工程项目中一线施工固然重要,但工程资料起到了更多的起到了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它可以使整个工程更清晰化和条理化。但工程资料中又有不同的模块,很多人对工程质保资料不是很清楚,工程质保资料一式...


·没有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算违法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算违法吗? 您可能都知道在进入单位,用人单位就会与我们同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但有的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而有的员工也抓住了这一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赔偿,那就来了解一下没有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算违法吗?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职工在何种条件下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何种条件下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一、职工在何种条件下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才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连续工作满12个月,是指其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之前的12个月,包括了在其他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 例如,职工在A单位工作...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众所周知,为了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单位辞退员工的,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符合条件的条件进行辞退。但现实中,也经常出现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情形,这就要对员工做出补偿了。那究竟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补偿?下面我们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一、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补偿公...


·试用期内能不能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试用期内能不能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