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中男方净身出户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案中男方净身出户条件是什么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分割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倾向于保护为家庭付出较多利益者,往往可以多分;另外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并且要求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了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协议离婚中,一方自愿或答应净身出户,法律并不干涉。在诉讼离婚中,男女双方签署协议,以其他权益作为交换条件,约定男方净身出户,只要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同样视为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庭调解的过程中,一方自动放弃分割财产的权利主张,则有可能净身出户。除了以上的情况我们不难看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男女双方离婚时,双方都有权获得财产权益;只要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净身出户的可能性近乎为零。二、夫妻离婚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但实际分割中,法院会考虑无过错一方、女方的合法利益等,予以适当照顾,就是多分。如果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则在离婚时不发生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净身出户只有处于自愿放弃对共同财产的拥有权,或者是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份财产,用来抵付对未成年孩子抚养的费用还绰绰有余,法律会支持,才有净身出户的一说。其实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一定要净身出户。只是夫妻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但协议也不能利益归于一方,如果利益只归于一方,那协议也可能会被判无效。所以在婚姻签协议的时候,最好写明双方的利益。



·抑郁症患者能不能结婚?
      前段时间有明星因为患上抑郁症,没有及时得到治疗和排解自杀身亡,再一次将抑郁症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有的人出于自身幸福考虑,拒绝与患有抑郁症的人恋爱、结婚。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抑郁症患者能不能结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抑郁症患者能不能结婚?抑郁症也属于精神病的一种,存在...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是针对于全国范围的,适用于全国各类案件的处理。但各省各市实际情况不同,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省市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国家赔偿这一块,关于最新的赔偿标准幅度有所上升,那么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跟着我们来看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浙江省国...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么规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想给孩子更多的爱,那么,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么规定?那么接下来与我们一起看完下文之后,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


·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
      有的夫妻虽然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对孩子的抚养费做出了约定。但之后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却不愿意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


·商家口罩涨价可以举报吗?
      商家口罩涨价可以举报吗?可以举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的,属于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根据《两高涉疫司法解释》第六条之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


·婚姻期间书写的保证书是否有效?
      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保证书是一方亲自书写的,系对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应当预料到如果再做出对不起另一方的事情,离婚时不应分得任何夫妻共同财产;该保证书既体现了夫妻应相互忠实的立法精神,亦符合社会道德的标准,故该保证书对夫妻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应...


·一、过失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过失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过失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照顾没有过错的一方,过错方会酌情少分财产。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


·“净身出户”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或存续期间,夫妻以对配偶恪守忠实为基础,协商签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协议。常见的忠诚协议一般表现为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变动。
     在离婚案件中, 对于不忠方净身...


·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
      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将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


·离婚赔偿金最多是多少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
      离婚赔偿金最多是多少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为一方对于婚姻有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情况,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的弱势一方。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金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


·怀孕期间男方起诉离婚吗?
      怀孕期间男方起诉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上述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的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但法律对男方特定期间内起诉权的限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