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稿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稿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规定是什么?(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4)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5)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7)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8)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9)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10)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二、著作权保护期怎么计算?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项权利既包括人身权,也包括财产权。著作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是民事权利的 一部分,著作权问题产生的纠纷,主要是通过民事法律调整,但对其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著作权保护期起止时间的计算,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著作权归属在进行判断的时候,是需要严格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范来进行的。比如说一般情况下谁创作完成作品谁就是作者,谁就拥有著作权,但是职务类型的作品可能会有一定的区别。



·不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由谁立案
      不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由谁立案?不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一般由工商管理部门立案。注册商标被非法侵犯的,商标权人如果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的,在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工商管理部门会立案处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


·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 一、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 出租权的对象: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物品的除外。 二、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流程是什么?
       现在属于互联网时代,而软件著作权能非常好的体现互联网企业的综合实力。政府大力支持软件著作权,体现大国互联网时代的创造力。那么拥有了软件著作权能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所以非常多的企业通过软件著作权的交易推动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软件著作权...


·商标侵权认定豁免的情况有哪些?
      商标侵权认定豁免的情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九...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化学物质一般是不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


·实用新型专利如何申请,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多少钱
      实用新型专利如何申请,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多少钱你知道该如何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吗?这与申请发明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内容是不同的,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所需要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实用新型专利多少钱?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实用新型专利如何申请? 1、委托书不用填写,请于...


·商标侵权直接告可以吗?
      商标侵权直接告可以吗?可以起诉,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有哪些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


·网络时代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权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人们已经离不开互联网,而网络的便捷性和迅速性等优点同时也会带给我们的生活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信息爆炸的网络试点,信息是高度公开的,这就意味着个人信息、经历等都有被陌生人知道的可能性。那么,如果身为一个创造者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权呢?一、怎么保护自己的著作权?虽然版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