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是怎样的?《刑法》第240条规定,犯拐卖妇女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二、拐骗罪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具有上述行为之一,就构成犯罪;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妇女与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与儿童,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与儿童。被拐卖的外国妇女、儿童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拐卖已满14周岁的男性公民的行为,不成立本罪,符合其他犯罪构成的,可按其他犯罪论处。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方法将妇女、儿童拐走。绑架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收买是指以金钱或其他财物买取妇女、儿童。贩卖是指出卖妇女、儿童以获取非法利益。接送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接收、运送妇女、儿童。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此外还包括偷盗婴儿的行为。只要实施上述其中一种行为的,就构成本罪。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拐卖行为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但为了出卖获利,仍决意实施拐卖行为。拐卖儿童、妇女等行为是违法的,任何参与实施拐卖案件的犯罪分子,不管是从犯还是主犯,一旦公安机关可以侦查发现足够的犯罪证据,那么法院就会按照规定量刑。购买儿童、妇女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在日常生活之中,发现他人存在买卖人口的行为时,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举报。



·变更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的,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一、刚结婚就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刚结婚就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刚结婚就离婚的婚后共同财产均分,女方可能还需要退回彩礼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离婚时,原为夫妻...


·发生婚姻终止的条件有几种
      发生婚姻终止的条件有几种(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


·一、关于抚养费的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关于抚养费的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抚养费的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法律要求义务人向未成年人支付抚育费的目的, 是为了维持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 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而且,考虑到未成年人往往都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现实, 有必要给予其特殊保护。 因此, 在其未具备完全...


·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


·一、家庭财产和夫妻财产区分依据是什么?
      一、家庭财产和夫妻财产区分依据是什么?1、家庭共同财产发生的时间与夫妻共同财产不同,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发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家庭共同财产不是从缔结家庭关系时发生,而是在家庭成员有了财产并愿意成立家庭共同财产的约定生效时发生;2、家庭共同财产的来源是由家庭成员共同所得和各自所得构...


·女方怀孕离婚怎么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不和,是可以通过民政局或向法庭申诉的方式离婚的,但如果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女方将会受到很大的伤害,那么可以获得一些赔偿吗?我们整理了女方怀孕离婚怎么赔偿的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女方怀孕离婚怎么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


·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
      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对于重婚行为,赔偿金额可以参考以下: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民事上,除构成婚姻无效的法定原因和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外,在民事上应负的其他责任包括:1、损害赔偿。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实践中,要是没达成离婚协议的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的,有时候法院可能也不会受理离婚案件。那到底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般情况下,要是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或者是经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在...


·一、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
      一、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