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驾拘役一般被关在哪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酒驾拘役一般被关在哪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第57条规定:“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二、拘役有怎样的特点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案件一般拘留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案件一般拘留多久?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案件一般拘留三天或者是四五天的时间。经济案件公安刑事拘留的时间有三种:(一)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二)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多久
      印象制品是您比较熟悉的,在电子产品发展之前,很多音像制品都是您热衷购买的,但是总有一些不法之徒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为了保障正常的文化环境,法律也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对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多久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具体的法律规定。 ...


·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说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基本都是开庭审理,同时也是会进行公开审理,也就是允许其他人到庭旁观。但在刑事案件中也存在特殊的情况,此时就不能公开审判了,也就是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况,那究竟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有...


·最高法院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包括了醉酒驾车、严重超载、严重超速等行为。危险驾驶不仅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还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使各级人民法院在办理危险驾驶罪时更好地适用相关法院,最高法院对该罪办理过程中的一些事项作了司法解释,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最高法院危险驾驶罪的司...


·法院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裁量标准
      一、法院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裁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


·故意伤害罪刑事追诉时效是多久
      故意伤害罪刑事追诉时效是多久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追诉期限为二十年。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


·新刑事诉讼法取保依据的条件是什么?
      一、新刑事诉讼法取保依据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可以申诉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一、可以申诉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


·根据规定贩毒会被判刑吗?
      根据规定贩毒会被判刑吗? 一、根据规定贩毒会被判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346条规定。根据规定贩毒会被判刑的,贩毒大麻130克判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


·新刑法中减轻从轻条件是什么?
      在《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后,我们发现了许多条款都有减轻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描述。对于这些描述的意义以及适用规则很多朋友却不了解。新刑法中减轻从轻条件是什么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减轻处罚 1、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 ...


·死缓限制减刑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死缓限制减刑具体条件有哪些 《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因此,罪犯在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