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肇事罪造成了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此时就会涉及到对受害人赔偿的问题。当然,我们最常见的是关于物质方面的赔偿,那么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不支持赔偿精神抚慰金。
其法律依据有二: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对于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2、《刑诉法解释》138条第2款“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大部分法律人以这两个法律规定作为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精神抚慰金不能获得支持的重要依据。尤其是侵权人及保险公司以此来进行抗辩,部分裁判者也以此为不予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支持赔偿精神抚慰金
纵观《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精神抚慰金部分是否应当赔偿并没有直接明确的法律规定,只是明确了如何赔。况且从现有的法律体系完全可以得出因交通肇事罪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且看小马给你推论如下:A:《刑诉法解释》155条之规定:“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财产公众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B:《道交法》76条规定,赔偿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14条规定:人身损失包括《侵权责任法》第16条、第22条之规定。且该解释16条明确规定,因侵权应为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D:《侵权责任法》22条是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赔偿精神抚慰金。综上,由A→B→C→D可以推论得出因交通肇事罪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赔偿精神抚慰金。有人可能会疑惑,这个仅限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不包括民事诉讼。我认为这个要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为了便利处理案件的程序设定,既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能获得支持赔偿,那么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当然能够获得赔偿。除此之外,法律的效力和体系解释均可作为赔偿精神抚慰金依据。1、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只适用于一般的犯罪行为,是不包括交通肇事罪的,该规定出台的时间和位阶效力均低于《侵权责任法》。同时,2001年最高法出台了《精神赔偿司法解释》、2005年《人身损害司法解释》、2010年《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其明确规定,因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精神抚慰金。2、《刑诉法解释》138条与155条的法律适用应当是前与后、普通与特别的规定,根据法律的体系解释应当特别法优先,应适用《刑诉法解释》155条之规定。3、根据民法轻法与重法的适用原理,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造成伤残都会判决承担侵权人赔偿精神抚慰金,那么如果造成重伤或者死亡了呢?显然,该情况下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显得滑天下之大稽了不是。另外,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条规定,侵权人因为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了刑、民、行责任并存情形下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各自独立、互不影响。大部分人认为既然被告已经承担刑事责任就没有必要承担民事上的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责任。这个论据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撑,且与《侵权责任法》第4条规定也不一致。不管是刑事附带民事也好,还是单独提起民事也好,在审判过程中都要参考民事诉讼相关规定进行审判活动。对于交通事故罪赔偿精神抚慰金的问题,实践中存在两个不同的说法,但是更多人倾向于需要赔偿精神抚慰金。具体的理由,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交通事故赔偿表之中一般包含了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赔偿表之中一般包含了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表之中一般包含了各项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需要交付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需要交付 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是不需要交付的,是承租人在有效的租赁合同期限内自动生效的,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点应确定在所有权让与时。同时,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来
      在进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是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的,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定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来呢?如何审查事故认定书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来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


·一、农村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农村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农村摩托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


·交通肇事逃逸怎样不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怎样不拘留 现在的交通也很普遍了,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怎样不拘留这是现在社会大多数人所关心的问题,因为现在的社会这个是不可避免的问题了,既然问题不可避免那就想一下还如何合理的运用法律来避免造成最大的伤害,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交通肇事逃逸不拘留的...


·一、什么交通事故扣驾驶证?
      一、什么交通事故扣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驾驶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


·期货交易的欺诈问题是?
      欺诈问题是期货交易中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期货交易中,欺诈的主体十分广泛,并且贯穿于整个交易过程,形态复杂多样。司法实践中对欺诈行为的认定更多的是套用合同欺诈的理论和原则,缺乏适用于认定期货交易欺诈的一定标准。期货交易中的欺诈,从主体区分,可分为期货经纪商的欺诈、期货顾问商的欺诈、...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造成的损害主要分为了两种,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而这其中关于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而想要解决纠纷就要知道我国法律上对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


·车祸行政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行政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车祸行政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罚包括2个方面: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和交通事故刑事处罚。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标准: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当事人,对其违章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不赔偿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发生事故的双方都会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但是在生活中总会有一些“老赖”拖延甚至拒绝履行自己的责任。那遇到“老赖”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不赔偿怎么办?的我们为你整理了两种解决方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不赔偿怎么办 1、代位赔...


·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
      我国将道路交通事故具体划分为了四类,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以及特大事故。不同的交通事故对应了不同的轻重程度。而其中的特大交通事故很显然是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那么这个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 涉嫌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