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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可以会见那些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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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减刑、假释程序
      应当明确减刑、假释程序与诉讼程序存在较大的区别,减刑、假释程序缺乏激烈对抗的两造格局,唯一已罪犯对立的被害人由于调查手段有限,难于进行实质性对抗,同时由于国家对管制、拘役刑的执行的控制力较弱,再加上看守所、监狱管理的封闭性,证据表现比较隐敝,在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的前提...


·刑法中假释的规定
      
假释: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法执行制度。

    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作为假释罪犯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


·假释的条件和考验期?
      假释的条件: 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0年以上...


·提请对罪犯减刑、假释和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规定
      1、提请减刑、假释的条件:

    (1)提请减刑的条件。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监狱可以提请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监狱应当提请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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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程序
      假释的程序,是指罪犯获得假释,应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的步骤实施,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


·缓刑犯减刑应由哪一级单位申报?
      缓刑不是一种单独的刑种,仅是刑罚具体运用中的一项制度,对缓刑犯减刑是减轻原来所判处的刑罚,同时相应缩减其缓刑考验期。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11月12日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缓刑犯减刑应由哪级单位申报的电话答复》中指出,缓刑犯的减刑,应由负责对其考察的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向公安...


·什么是减刑?
      
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77号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03年1月7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二OO三年四月二日


·减刑的适用条件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


·哪些犯罪分子享有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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