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离婚的时候,大家非常顾虑的不仅仅有财产,还有就是孩子日后的生活,毕竟孩子都是自己亲生的,所以对于他们的生活也是非常的关照的,这样的一种判决,实际上需要由法院来作出。


·国家赔偿有时效吗,具体规定是什么样的?
      申请国家赔偿是很多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的一种途径,但是不少人称,申请国家赔偿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申请国家赔偿的话,那么就会视为放弃自己的这个权益,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国家赔偿有时效吗,具体规定是什么样的? 一、国家赔偿时效有限制吗? 有。 ...


·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父母离婚后有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有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什么? 父母离婚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


·一、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拒付抚养费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有能力给付却拒绝支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刑法等法律规定,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一)人民法院可...


·孕妇在怀孕期如何离婚,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的时候是比较脆弱的,因此在这个阶段法律对怀孕女性的保护也是较多的。但此时夫妻之间要是感情破裂的话,还是可以离婚的。那么您知道女性在怀孕期的该如何离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孕妇在怀孕期如何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途径是协议离婚和诉讼...


·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配?
      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配? 一、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配 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1、婚前个人财产 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


·起诉离婚牵扯第三者吗,有第三者的离婚诉讼怎么判?
      由于在古代我国严格限制离婚条件,所以古代离婚案例还是比较少的。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大部分是女性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原因法院对于夫妻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判处是由很大区别的。在这诸多原因之中,起诉离婚牵扯第三者吗? 一、起诉离婚牵扯第三者吗? 夫妻是否离婚是当...


·抚养费的问题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说是不可忽视的事情
      抚养费的问题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说是不可忽视的事情,那么,宁波抚养费一个月应该给多少钱,对于抚养费问题当事人要看当地对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除了上述条件外还要看自身的经济状况,另一方面就是当地经济的平均发展水平。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


·法院怎样查询离婚案原告名下财产
      法院怎样查询离婚案原告名下财产 法院如何查夫妻名下财产的方式为: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工资报酬查询取证;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公司股权信息查询;房产信息查询;保险信息查询等方式。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过程中认为有必要进行查清夫妻的财产的有权进行执行。 二、相关内容拓...


·近亲结婚有什么后果,近亲结婚的后果有哪些
      我们知道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近亲结婚,这与我国传统的“亲上加亲”背道而驰。那么我国为什么要禁止近亲结婚呢,近亲结婚有什么后果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近亲结婚的后果 (l)遗传病发病率高:有36%的遗传病是由亲、表、堂婚姻所致。例如常见的兔唇,一般人的发病率仅为...


·同居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同居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在同居生活中,双方各自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归各自所有,如果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同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为共同财产。《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