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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通信、会见、特优会见、与亲属共餐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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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2、罪犯亲属寄给罪犯的包裹、汇款或罪犯寄给亲属的包裹、汇款,必须按照国家邮章规定办理,并经干警认真检查登记,罪犯签章。如发现包裹夹带违禁品,将视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



    3、罪犯按规定可以会见亲属。亲属必须持有《会见证》、身份证,并履行登记手续。会见应在监狱会见室或指定的地点进行,会见每月一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会见时禁止使用隐语、外国语交谈。少数民族罪犯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会见现场必须有干警直接管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批准与配偶或直系亲属特优会见:



    (1)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且分级处遇在一级宽管的;



    (2)进入二级宽管半年以上,计分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3)在改造或生产中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进入普管级一年以上的;



    (4)因改造需要经监狱批准的。



    符合特优会见条件,经罪犯及其亲属申请,每月可安排一次,会见时间可延长至24小时。



    罪犯与配偶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或《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不全,或有其他不能特优会见的情形,监狱应拒绝安排特优会见。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罪犯,可批准与亲属共餐:



    (1)符合特优会见条件的;



    (2)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监狱表扬,或受到立功奖励的;



    (3)进入一级宽管或进入二级宽管三个月以上的;



    (4)在改造或生产中表现突出的普管级罪犯,计分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6、监狱安排罪犯与配偶同居、与亲属共餐,可适当收取费用,但要低于社会同等条件的收费标准,并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收取的费用,单独建帐,主要用于改善罪犯学习、生活等条件。


·监外执行的罪犯能否适用假释?
      我国法律规定监外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由于公安机关承担着大量的防范、治安和打 击犯罪的任务,且人员又相对较少,难于抽出专门人员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建立系统的考察监督制度,只能定时或是顺便对监外执行的罪犯监管,这样容易被罪犯一时 一事的表现所迷惑,很难深入了解罪犯的思想是否有了根本性的转...


·罪犯可以会见那些亲属?
      

减刑、假释程序
      应当明确减刑、假释程序与诉讼程序存在较大的区别,减刑、假释程序缺乏激烈对抗的两造格局,唯一已罪犯对立的被害人由于调查手段有限,难于进行实质性对抗,同时由于国家对管制、拘役刑的执行的控制力较弱,再加上看守所、监狱管理的封闭性,证据表现比较隐敝,在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的前提...


·假释的程序
      假释的程序,是指罪犯获得假释,应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的步骤实施,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


·减刑裁定的管辖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指减刑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

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监狱(管制、拘役、宣告缓刑假释的由公安机关执行),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期间,具备了“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缓刑犯减刑应由哪一级单位申报?
      缓刑不是一种单独的刑种,仅是刑罚具体运用中的一项制度,对缓刑犯减刑是减轻原来所判处的刑罚,同时相应缩减其缓刑考验期。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11月12日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缓刑犯减刑应由哪级单位申报的电话答复》中指出,缓刑犯的减刑,应由负责对其考察的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向公安...


·减刑的程序
      根据刑法第79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减刑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原判执行机关向中级以...


·减刑的适用条件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77号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03年1月7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二OO三年四月二日


·刑法中假释的规定
      
假释: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减刑应当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为了加强减刑的规范化、程序化,使司法机关在办理减刑案件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少减刑中的随意性和腐败现象,刑法第79条专门对减刑程序作了规定。

根据该规定,减刑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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