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补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上市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补偿吗?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综合上面所说的 ,拖欠工资不管是私营的企业,还是属于上市的公司只要违反了《劳动法》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而且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但对于赔偿的标准就要看劳动者的工资是多少才能合理计算。



·新入职不满一月员工工资法规是怎样的
      有的职工到一个企业入职以后,并没有满一个月,对于不满一个月的新员工,其工资怎么发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有关新入职不满一月员工工资法规也有不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发职工的入职工资,但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随我们到下文进行详细的了解一番。 一、新入职不满...


·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我们因为一些意想不到的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我们要申请的就是工伤的认定和补偿,而工伤的认定补偿也是有一定期限的,如果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个工伤认定日期延误的问题呢,下面我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认定期限已过的知识。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地点...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这一概念,是指交通事故中,由于车辆碰撞而导致受伤害的受害人在遭受了交通事故之后,无法正常的进行劳动,或者劳动能力丧失,又或者需要对劳动能力进行恢复,因以上情况无法正常的进行劳作,从而导致实际收入的减少的费用。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车险理赔误工费的规定也是相对...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一般情况下,关于劳动争议的问题一直都比较难处理,相关法条比较零散也比较多。遇到此类问题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来进行判断。下面,就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来进行简要的讲解。 一、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


·一、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有多少?
      一、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有多少? 诊断、观察期内的工资标准,应当根据最终的诊断结果来确定。如果诊断结果确定劳动者未患职业病的,期间应保证劳动者病假工资标准。关于病假工资的标准问题,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规定:“职工...


·企业可以辞退员工的最大年龄是多少?
      企业可以辞退员工的最大年龄是多少? 一、企业可以辞退员工的最大年龄是多少? 企业可以辞退员工的最大年龄是60周岁,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超过这样的一种年龄的话,他就已经退休了,不会在单位里面继续的进行工作,自然也就不需要用到这样的一种辞退的方式了。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 ...


·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每个月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金
      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每个月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金钱的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总有一些不守信用的用人单位。很多单位有克扣、拖欠工资的情形,那么实践中该怎样认定单位克扣工资呢?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认定单位克扣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


·哪些情况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
      哪些情况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不满半年的代通知金是怎样的不满半年的劳动者
      不满半年的代通知金是怎样的不满半年的劳动者,公司在解聘这类人员时,需要对其补偿半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相应的补偿行为。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


·员工上月入职这个月工资才发合理么?
      毕业生被企业录用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到企业办理入职手续。有的员工上月入职,签署劳动合同,等下个月才拿到企业发放的工资。对于初入职场的毕业生来说,有些不解,其想入职当月就拿到工资。那么,员工上月入职这个月工资才发合理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月入职这个月工资才发合理...


·工伤认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建筑领域的比重占的比例不少,工人人数也在逐年增多,虽然在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极力保障每一个人的人身安全,但总有意外情况发生,例如不慎受伤,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工人在受伤之后首先要确定工伤的等级,以此来向用人单位谈判赔偿标准。那么工伤认定九级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