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变更未做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权变更未做股东会决议有效吗?也是有效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转让要进行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办理股权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三、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综上所述,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它股东或者第三人,股权变更登记不需要股东会决议这个文件,股东之间转让的,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如对外转让变更,需要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变更登记由公司经办人去工商部门办手续。



·公司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
      公司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政府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会对一些房屋进行拆迁,其中可能会涉及到公司。和个人房屋被拆迁不同,公司一旦被拆迁,涉及到的补偿项目比较多,而且计算补偿款的过程比较复杂。通常拆迁办会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核算公司拆迁成本,那么公司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


·成立投资公司须具备什么条件?
      成立投资公司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成立投资公司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 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 1、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万...


·商业活动中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
       商业活动中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 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并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印章及其他的变更请求,同时指定新的法人代表,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经全体股东签字后,与股东会作出此决定的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提出上述变更请求。 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


·企业分公司设立有章程吗
      企业分公司设立有章程吗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但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


·疫情期间公司强硬辞退会如何进行补偿?
      疫情期间公司强硬辞退会如何进行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是无过失性辞退,是可以要求公司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有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公司变更法人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变更法人合同还有效吗公司变更法人合同还有效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其在劳...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法定代表人一般就是为整个法人实施义务谈判,对外进行交易工作的一个个体自然人。那么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由那个机构进行。任免法人代表应该是公司章程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就有规定的内容,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章程规定,...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


·如何理解企业改制重组?
      如何理解企业改制重组? 企业成立之后,有的法人为了能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就会进行企业改制重组。在企业改制重组之前,企业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方案。改制重组之后,企业资产等都会发生变化。改制重组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涉及的工作内容有很多,如企业的账目都必须逐一清点。那么,如何理解企...


·企业的行政处罚记录消除制度应该怎样办理
      1、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资料(见表格底部说明)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2、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


·新公司在哪里注册
      在工商管理局,公司的登记机关是设立所在地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般来说,公司注册的流程包括:企业核名→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刻章,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册,进行开业了。但是,公司想要正式开始经营,还需要办理以下事项:银行开户→税务报到→申请税控和发票→社保开户。《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