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治安拘留最长关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治安拘留最长关多久我国法律规定的拘留分为三种: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治安拘留的时间为十五日以下,两项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拘留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对于行政违法行为,按照法律应当被拘留的,会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而最常见的行政拘留的产生往往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通常称治安拘留。该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治安拘留期限分几个档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拘留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1、1日以上5日以下;2、5日以上10日以下;3、10日以上15日以下。三、治安拘留的处罚依据是怎样的对于行政违法行为,按照法律应当被拘留的,会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而最常见的行政拘留的产生往往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通常称治安拘留。该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拘留分为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治安拘留的最长时间是15天。刑事拘留是可以抵扣刑期的,拘留一日可以抵扣刑期一日,但是缓刑期间的考验期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



·组织传销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传销是我国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犯罪分子通过向受害人的洗脑,将一副不存在的美好光景纳入受害人的脑中,使得受害人欺骗家庭,将所有的钱财放进传销组织,搞得家破人亡。那么组织传销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组织领导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


·什么行为构成诈骗罪 构成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判断实际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时候,首先要知道究竟怎样的行为才属于诈骗行为,而之后就是看具体的犯罪数额,有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这样才能进行定罪,那之后也才可以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究竟什么行为构成诈骗罪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行为构...


·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怎么安排辩护意义何在?
      一、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怎么安排辩护意义何在?1、在法院未判决前,刑事案被告人都应该是“犯罪嫌疑人”。死刑犯是一类特别的罪犯。死刑,也叫生命刑、极刑,是法律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它是维护国家统治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死刑犯则是指国家的审判机关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在我国,死刑包括立即...


·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纵观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诈骗罪的发展史是比较悠久的,信用卡诈骗是近年来才最新出的一种诈骗方法。由于信用卡是一种以信用为担保进行诈骗的行为,故而在实施此类诈骗之后自己的信誉是会受到较为严重的处罚的,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会按照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2017年的规...


·如何理解刑诉法262条的规定?
      为了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多项刑事法律规范,不同的法律条文限制的范围是不一样的。由于不少公民对于减刑、缓刑的规定不甚了解,故而我们今天为您带来的是刑诉法262条关于减刑、假释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第2款规定,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报请人民...


·2023年单位行贿量刑标准
      一、单位行贿量刑标准是什么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


·有期徒刑可以不用坐牢吗?
      有期徒刑可以不用坐牢吗?有期徒刑是可以不用坐牢的,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会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即,不收监执行,放在社会监督改造。《刑法》还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您都知道,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是我国的两大重要的基本法律。刑事法律主要对象是犯罪程度严重给人民造成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民事法律主要是对民事行为的违法犯罪情节的判断和处理。那么,如果合起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又是什么呢? 一、...


·强奸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是有一个特例,若受害者为幼小女时,既遂标准与受害者为年满14周岁以上的女性不一样。当受害者为幼小女时,只要行为人的生殖与幼小女生殖表皮接触,即视为强奸...


·在我国诬陷诽谤罪如何判刑?
      在如今社会,各种利益纠纷繁杂,在此基础上,为了芜湖自身利益,诽谤现象逐渐增多了起来。尤其是在互联网上造谣中伤他人,因为代价较小,有愈演愈烈之势。所以有人就会问在我国诬陷诽谤罪如何判刑?文中将会对此加以介绍。一、什么是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有哪些区别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有哪些区别1、定义不同间接故意是犯罪的一种类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而过失犯罪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发生的情况不同间接故意一般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