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最高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同时法规还规定,因下列原因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相关法条连接: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自动判决离婚无才产无子女多久能判?
      离婚自动判决离婚无才产无子女多久能判?如果双方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由法院决定审理方式。第一,如果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


·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还要抚养费可以拒绝支付吗?
      婚姻破裂时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在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抚养费的支付也是一个应该确定的问题,但是很多人在婚姻破裂并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之后选择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呢?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还要抚养费能不能拒绝支付呢?请看我...


·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
       夫妻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有些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离婚之后对自己签署的离婚协议又反悔了,想获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是对夫妻双方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


·可以申请错误拘留的国家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在现实生活中,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会事实施拘留的方式,这是为了将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刑罚,缉拿归案。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国家的司法活动也可能会产生错误。如果我们遭受了错误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我们将针对错误拘留的国家赔偿为您介绍。 ...


·新婚姻法外遇要坐牢麽?
      新婚姻法外遇要坐牢麽?不管是新《婚姻法》还是明年初开始实行的《民法典》都没有规定外遇要坐牢,事实上对婚外情行为本身,除了受到道德谴责,中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是,因为婚外情行为引发的虐待、遗弃、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婴、伤害、凶杀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结果,《民法典》(201....


·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
      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 权利的行使是存在一定的限度的,在这个限度内行使将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朋友问,我想离婚但是不想去见男方,请问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小编在这里明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找别人代签离婚协议是不行的,签署离婚协议属于一种与...


·分居两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二人自结婚后便由二人共享共同财产,拥有共同的生产资料,然而若产生需要离婚的情况,面临财产上的纠纷问题,二人应如何解决这类问题呢?尤其对于离婚前已经选择分居的夫妇,则更应有抉择上的疑惑。下面则为您详细讲述分居两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 一、财产分配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


·离婚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都是要求另一方赔偿的,但并不是所有要求赔偿都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究竟夫妻离婚是否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呢?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 《婚姻法》...


·离婚过错财产应该怎样进行分割
      离婚过错财产应该怎样进行分割《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中说明,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要求也照顾无过错方。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离婚财产保全额度如何确定?
      离婚财产保全额度如何确定? 由于采取保全措施有较为急迫的时间要求,法院可能无法及时、准确地审核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存在错误。因此,法院可以依法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提供的,驳回保全申请。如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而给被告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害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海法院的做法...


·夫妻一方已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已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