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公起诉离婚财产需要转移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老公起诉离婚财产需要转移吗?老公起诉离婚财产不需要转移,存在着转移财产的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具体转移财产情况如下所述。1、私下变卖;2、转移房产;(1)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2)离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常常被登记产权人一方在离婚诉讼前私自转让,最为典型的情况是瞒着配偶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近亲属名下,3、伪造债务;4、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5、偷梁换柱,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后人间蒸发。二、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转移财产怎么办?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发现另一方已经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6、房屋转让被隐瞒一方当事人会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将配偶及房屋受让人列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房屋转让行为无效, 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了据证明之日起两年内行使。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责令其交出,并可以主张不分或少分财产给对方;还可以要求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予以法律制裁。若在诉讼过程中无足够证据证明对方转移隐藏了财产,在离婚之后取得足够证据证明时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般应在有证明之日起两年内行使。在当代社会,一旦感情破裂,到法院进行离婚诉讼,这件事需要注意对方是否有转移财产的情况。如果发现的话,需要立即采取相关的手段,比如说财产保全,同时提醒,注意自己千万不能够存在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这属于违法行为。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尊重男女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不会因为性别方面存在着差异而进行一个不平等的分配,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


·父母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父母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二、探视权内容有哪些?(一) 探视的时间 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


·处理离婚财产和同居财产分割一样吗
      男女之间不管是离婚还是同居分手,此时都是需要对财产作出处理的。就其中离婚财产分割来看,我国相关法律中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但对于分手时的同居财产则就没有规定。那么现实中,处理离婚财产和同居财产分割一样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相同之处 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


·领结婚证男方要彩礼吗?
      一、未领结婚证男方要彩礼吗?支付彩礼的一方按照当地的风俗给付彩礼,但是后续又要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在核实之后,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之间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只是就结婚达成了初步的意向,男方家先行向女方支付彩礼的。2、双方之间已经办理结婚手续,或...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


·解除婚约后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有的家庭比较讲究,在男女正式结婚之前会先举行订婚,此时男女之间就有婚约在身了。那要是日后因为一方原因导致婚约被解除的话,这个时候解除婚约后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解除婚约后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为结婚所作的事先...


·争取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情况,此时就会对抚养权进行争夺。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闹上法院。这个时候争夺抚养权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了,那么夫妻离婚后争取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争取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合法吗,抚养费怎么计算?
      父母对子女的养育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离婚问题出现后一般抚养权是双方争夺的焦点问题,虽说其中有一方是无法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但另一方还是需要对孩子进行养育,需要给予对方一定的抚养费用,自身能够获得一定的探视权对孩子进行探望。那如果离婚时放弃抚养费用协议能不能生效呢?抚养费一般按照什么标...


·国家赔偿财政部门承担吗
      一、国家赔偿财政部门承担吗? 是的,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预算所属的财政部门负担,即赔偿义务机关属于县区财政的预算管理的,由县区财政局安排资金,赔偿义务机关是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由市财政局安排资金。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


·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最高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


·国家赔偿案件申请程序是什么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也逐渐完善,而且我国的法律还体现了一些人性化的地方。如果国家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正当理由而对公民造成了利益伤害的话,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国家赔偿案件申请程序具体是什么样的。 一、国家赔偿案件申请的程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