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严格来说是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不是第一继承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严格来说是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不是第一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按法定继承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在继承法中有规定: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你婶婶、他的孩子、你爷爷奶奶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是均等继承的。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定继承分配原则有哪些?
      法定继承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法定继承人范围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


·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
      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 遗嘱的效力确认只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效力确认,而继承的诉讼是要通过诉讼审理的方式,由法院决定继承的份额的。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


·代位继承的效力如何,代为继承有什么法律效力?
      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那么一般就会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的话就是不能进行的。那么您知道代为继承的效力如何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


·厂里抚恤金怎么继承,份额怎么划分?
      厂里抚恤金怎么继承?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


·被继承人的抚恤金如何分配?
      被继承人的抚恤金如何分配?被继承人的抚恤金的分配方式主要是有根据遗嘱处理、由直系亲属协商分配、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等,由于抚恤金并不是作为遗产来进行处理的,一般是支付给直属亲属用来保障其基本生活而确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


·一、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可以反悔么?
      一、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可以反悔么?放弃继承的公证能否撤销,依据《公证法》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没有法定情形的,也就没有能否撤销的问题。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遗...


·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吗 不一定。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


·婚内财产协议与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
      婚内财产协议与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婚内财产协议中如果约定私生子没有继承权,那么私生子是没有继承权的。婚内财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否给予私生子需要双方协商。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


·一、老人遗产儿女分配规定是什么?
      一、老人遗产儿女分配规定是什么?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


·遗嘱生效的条件
      遗嘱生效的条件有: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被继承人订立的口头遗嘱合法吗
      被继承人订立的口头遗嘱合法吗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对口头遗嘱作了严格的规定,即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要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须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