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一、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注册集团公司的流程如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银行开设验资户、进资金并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4、到质监局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最后到银行开设基本户。

二、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

(一)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对国有企业为主体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下同);

2、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

(二)冠省名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集团;

2、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集团;

3、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

三、注册集团公司所需材料

1、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集团章程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6、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行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也就是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复印件

11、成员企业加入集团的协议。

集团公司的注册要求还是比较高的,这主要是由于本身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区域都比较大导致的。为了使得这类公司成立之后不会侵犯到债权人的权益,集团公司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子公司的注册资金可以相对低一些,但母子公司的注册资金总和必须要不低于10000万元。


·主板企业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主板企业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81条】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劳务...


·私营企业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
      私营企业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要满足的条件有:1、公司的主体资格为股份公司从公司的组织形式上看,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先进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且满足以下条件:...


·哪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
      哪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


·如何提起变更公司登记诉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如何提起变更公司登记诉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概念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是股东对于公司登记中记载的事项请求予以变更而产生的纠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合同?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合同? 一、分公司是否能签订合同? 我们认为,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


·偷税漏税股东参与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偷税漏税股东参与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偷税漏税构成刑事犯罪的话,由股东承担刑事责任,缴纳罚金·。1、即以公司股东是否参与进行判断:我国法律对公司偷税漏税实行双罚制,处罚公司和直接责任人员,当公司偷税漏税时,如果公司股东就偷税漏税参与了,则与公司成为责任主体,共同承担责任,即按照我国相...


·公司法人转让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公司法人和公司法人代表是完全
      公司法人转让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公司法人和公司法人代表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性质体。因此其实在生活当中,公司法人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公司法人转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司法人变更。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寻找其他人来担任公司的法人,但是必须要到我国工商局办理转让变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在我国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在我国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


·当事人主动申请离职公司能不批吗
      一,当事人主动申请离职公司能不批吗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不批准 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注意的情形
      对用人单位而言,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不仅要有劳动者禁忌行为的表述,而且要有如劳动者发生了禁忌行为用人单位该对其如何处理的规定,特别是应当列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违纪的规定。规章制度制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