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总则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法总则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2023

一、民法总则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4、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的;

5、一方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6、显失公平的合同。

7、赠与合同中,动产尚未交付,不动产尚未过户的,或者受赠人失去生活能力的。

8、附条件赠与合同或遗嘱中,受赠人未履行义务的。

值得注意的是:当可撤销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应当积极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诉求,否则超过1年除斥期间的,撤销权灭失,法院就不予支持了。

二、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自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赠与合同撤销权时效的介绍
      赠与合同撤销权时效的介绍 一、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 (1)关于可撤销民事行为,撤销条件: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时。时效:自行为成立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院不保护。 (2)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撤销条件: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表决内容违...


·合同的解除是否有期限限制 在发生单方对合同违约的情形后,当
      合同的解除是否有期限限制 在发生单方对合同违约的情形后,当事人要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确定是否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然后确定是否要解除合同。不过,当事人对于合同的解除是否有期限限制呢?下面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的解除是否有期限限制 解除权的行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保护自己...


·赔偿金和补偿金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赔偿金和补偿金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


·什么时候可以进行合同撤销权之诉
      什么时候可以进行合同撤销权之诉 一、什么时候可以进行合同撤销权之诉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


·民法总则阴阳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民法总则阴阳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许多人都接触过合同 ,合同是对双方约定的法律保障,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合同只要可以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不违背法律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在实践中还会出现双方...


·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能否生效?
      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能否生效?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不能生效,合同法规定生效必须具备行为人具有缔约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才能够发生效力。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


·加盟合同撤销权是什么?
      加盟合同撤销权是什么? 一、正确区分“欺诈”与“违约” 某地的某先生在某公司的网站上发现了一个童装品牌,该公司宣称自己经营的童装品牌采用韩版面料,款式新颖,质优价廉,且向经销商供货的价格在5元至60元之间。正处于创业初期的某先生颇为心动,于是签订合同并进货。但收到货之后某先生傻...


·合同到期要和人事说吗?
      合同到期要和人事说吗? 一、合同到期要和人事说吗? 劳动合同到期,职工不想续签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合同到期后原合同自行终止,可以直接办理退工。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将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5000吗
      是,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24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该立案处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


·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一、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一、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1)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当事人肯定希望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对合同签订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实际中经常出现无效...


·融资合同管理流程是什么?
      融资合同管理流程是什么? 一、合同领用 第十二条 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应每月检查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的库存情况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填写《管理中心合同库存表》(见附件一)。当剩余库存量预计无法满足分支机构申请时,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联系合同印刷单位配送。公司合同管理人员收到印刷单位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