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复婚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复婚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吗

一、复婚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吗?

复婚前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申请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与公证事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3、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4、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二、夫妻财产应该怎么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财产公证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公证书编号;

(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三)公证证词;

(四)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签名章)、公证机构印章;

(五)出具日期。

公证证词证明的文书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

有关办证规则对公证书的格式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事实上,在复婚之前即便没有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婚前财产也是个人财产,不过,为了更好的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当事人可以将婚前财产罗列出来,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也比较有保障。


·夫妻离婚财产在父母名下该怎么判
      行办理离婚的时候,一般是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的,最新的婚姻法也是对于这个问题做出了相关的说明。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在父母名下该怎么判呢?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依据有哪些呢?一起跟着我们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夫妻离婚财产在父母名下该怎么判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江苏离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离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


·女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一、女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


·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离婚后还可以索要吗?
      在孩子还不具备独自生存的能力之前,夫妻双方都有承担孩子抚养费的义务。当孩子的父母离婚时,不管抚养权归谁,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依然要为孩子支付抚养费。但也有存在自愿放弃抚养费的情况,但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离婚后还可以索要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法律资料。 一、 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


·我们大家都知道孩子是需要抚养的
      我们您都知道孩子是需要抚养的,在18岁之前我们国家规定的也是需要抚养的。对于孩子来说没有良好的生长环境孩子长大之后也会受到影响。我们国家没有中国人民子女抚养法,关于子女抚养权判定的内容最高法院出台了意见。那么这个法律的规定都有什么内容呢? 中国人民子女抚养法抚养权怎么判定? ...


·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


·选择离婚诉讼外调解有什么后果
      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夫妻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需要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才实际对案件作出判决。而这一般被称之为诉讼调解,除此之外也会涉及到一些调解,即诉讼外调解。那通常当事人选择离婚诉讼外调解有什么后果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择离婚诉讼外调解有...


·某某与某某自愿离婚。二、子女由一方抚养
      某某与某某自愿离婚。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4、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


·女方离婚协议怎么写才好
      一般要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话,此时书写的离婚协议书往往就是女方离婚协议,但从法律上面来讲,离婚协议书就是离婚协议书,并不会区分是女方还是男方。那这个女方离婚协议怎么写才好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汉族, ______年__...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财产公证书样本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与其他的协议书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夫妻财产公证协议...


·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自动离婚
      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自动离婚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