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民事诉讼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三、民事诉讼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其实,如果人民法院对当前的民事诉讼活动根本就没有管辖权,在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立案的,只要法院立案就说明法院具有管辖权,尽管如此,被告方还是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的。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超期法院还给移送吗?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超期法院还给移送吗?不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


·移送管辖权上诉请求会被受理吗
      移送管辖权上诉请求会被受理吗?移送管辖权上诉请求是不会被受理的,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无当事人关于管辖权之意思介入,故此时应赋予当事人救济权,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原告对移送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法经<1994>51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4>14号《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收悉。
  据你院报告称,专利权人...


·涉外民商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涉外民商事案件:一是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问题,即本国法院对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确定的法律依据是国际条约及国内法;二是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涉外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确定的依据是国内法对本国法院在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权限划定,指...


·移送管辖的时间是多久?
      移送管辖的时间是多久?移送管辖的时间是十天左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


·确认隐名股东的诉讼管辖法院是哪里?
      确认隐名股东的诉讼管辖法院是哪里?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管辖是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


·管辖权异议裁定原告上诉权是哪个法院?
      管辖权异议裁定原告上诉权是哪个法院?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权,由受理该案件的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申请移送管辖有时间限制吗?
      申请移送管辖有时间限制吗?并案处理移送管辖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法院能否依据约定管辖移送?
      法院是可以依据约定对管辖权进行移送的;但要确保移送到的法院是有管辖的权利;1、两个法院都认为自己有管辖权,一般适用谁先立案谁管辖;如果发生巧合,两个法院同时立案了,那么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两个法院都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样报由两个共同上级人民...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仲裁委管辖吗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仲裁委管辖吗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仲裁委管辖吗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首先确定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正常情况下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


·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