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重婚罪法律适用规定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重婚罪法律适用规定是怎样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我国坚持的是一夫一妻制度,因此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如果有重婚的行为,必然是不符合这一要求,当然也还需要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一般承担责任方式是,结束重婚关系,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给婚姻关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


·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说的?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夫妻离婚,其中不乏有孩子的。现在大部分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双方离婚时都想拿到孩子抚养权。因此,在抚养权方面引发的诉讼案件也比较多。其实,双方可以参考婚姻法相关条文,妥善解决孩子抚养的问题。那么,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个您做个介绍。 一、最新婚姻法...


·双方的婚姻无效是否构成重婚
      双方的婚姻无效是否构成重婚 一、双方的婚姻无效是否构成重婚? 不是所有的无效婚姻都会构成重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


·协议离婚未约定抚养费怎么办?
      协议离婚未约定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如何调解的?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如何调解的?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调解动员阶段 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


·处理彩礼纠纷需注意什么的问题
      处理彩礼纠纷需注意什么的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


·在我国法规中怎么样起诉离婚
      其实现代人的生活观念是比较开放的,在婚姻问题上,如果夫妻双方出现了什么问题,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是没有必要选择隐忍的。很多人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结束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所以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法规中怎么样起诉离婚的问题。 在我国法规中怎么样起诉离婚? 1、到人...


·一、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法院开庭吗?
      一、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法院开庭吗?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 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


·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需要支付么?
      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需要支付么?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起诉离婚开庭前要注意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前要注意什么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


·离婚了监护权是怎样监护的
      离婚了监护权是怎样监护的?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双方都有监护权,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或母一方抚养,但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