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一、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二、拖欠工资的处罚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企业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给
      企业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给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


·一、上海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上海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2020年工伤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水平以及具体的导致伤害的时间来进行误工费用的赔偿。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后期门诊、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25...


·2023监视居住后能工作吗?
      监视居住后能工作吗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


·工伤索赔计算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工作期间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这个时候,必然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提前了解关于工伤索赔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有助于你在索赔时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工伤赔偿的相关内容,供您阅读。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下,我国企业工程大量投资开工,由于现实各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下,我国企业工程大量投资开工,由于现实各种问题工程会出现许多与合同或者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因此在质检人员验收时,需要在实际情况的分析下进行专业的判断和确认计量,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颁布的准则中检测机构需要满足哪些申请条件呢? (一)专项检测机构和...


·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社会当中对于女性职工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尤其在职场上,更可以体现出来。因为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当中确实存在因为女职工怀孕影响自己工作、前途的这样一些事情,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以女员工怀孕为借口,直接和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甚至有很多人都不清楚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是...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
      工程建设中,支付农民工工资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某些包工头违背道德信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讨薪的方式有很多种,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的解决方法,您可以了解一下。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解决办...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付吗?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付吗 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


·被告上庭前的准备工作有什么?
      一、被告上庭前的准备工作有什么? 被告上庭前的工作主要是被告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副本后,对起诉状中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要进行认真分析,对正确的事实不作明确的表态,由法庭作出考量;对不切实际的诉讼请求,要予以有力的反驳,且要有理、有节、有据的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反驳意...


·重庆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在重庆工作的职工,有时候会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的事情,比如被机器砸伤。像这种情况,职工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这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工伤鉴定机构受理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出具鉴定报告。那么,2017年重庆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重庆工...


·一、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