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未收回还款了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借条未收回还款了怎么办?如果能要回欠条,那最好了。如果要不回,通过银行转账,可以调取转账记录以证明。如果现金支付,那只能从该现金的来源以及相应的账务尽全力证明自己已经还钱了。欠条在写的时候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 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一)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二)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三)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四)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五)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借条是借款人和债权人之间借贷关系的证明,在签订借条的时候应该注意借条的正确格式以及其他的注意事项。一旦自己还款还未拿回借条,应该及时保存还款证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端。



·欠款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欠款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欠条书写格式是有要求的,并不是随意的书写一张就具有法律效力,因为防止出现“莫须有”的债务,那么欠款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款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1、欠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二、关于债务抵消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违法发放贷款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


·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
      夫妻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往往会涉及到很多后续事项,比如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外还有债务,在离婚后债务应该如何清偿了?对于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讲解,请阅读下文。 一、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 (一)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


·可转换公司债券啥意思?
      可转换公司债券啥意思? 一、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


·欠条笔迹时间能鉴定吗?
      一、欠条笔迹时间能鉴定吗?可以鉴定,当事人应该到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第十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


·起诉状离婚分割债权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离婚分割债权的内容是什么1、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夫妻要求承担共同还债的责任;2、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3、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


·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债务承担的基本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有关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


·有借条欠钱5000不还怎么办
      有借条欠钱5000不还怎么办?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第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会导致保证债务中断吗?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会导致保证债务中断吗? 一、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会导致保证债务中断吗? 不会,因为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向保证人要求清偿,所以债务人和保证人实际上是处于同一个顺序的,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清偿的时候,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中断,...


·个人债务清欠手续
      个人债务清欠手续需要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债务债权关系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其实债务债权关系应该是一种比较和谐的关系,但是在生活当中总是有一部分人对自己的债务不进行清算。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个人债务清欠手续需要哪些? 一、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